林峰
林峰簡介
林峯/林峰,福建嚇出生,2歲移居中國香港。華語流行男歌手、演員,歌影視多棲藝人。2001年在《尋秦記》中飾演嬴政成名,2004年憑《大唐雙龍傳》寇仲一角在馬來西亞首奪視帝。2008年主演《溏心風暴之家好月圓》以50點打破1991年以來香港收視記錄,奪得首屆新加坡星和無線電視大獎視帝、TVB我最喜愛角色獎、壹電視大獎十大藝人第一位;憑借《太極》獲得亞洲電視大獎最佳男主角獎。2014年主演首部網絡點擊進入“20億俱樂部”的港劇《使徒行者》,蟬聯華鼎獎中國最佳電視劇男演員獎。
2007年踏入歌壇,2008年《愛不疚》奪十大中文金曲與十大勁歌金曲金曲獎。2009年起連續4年在香港紅館舉行個人演唱會打破紅磡連開個唱記錄,2012年在美國、加拿大、澳洲開啟首輪世界巡回演唱會。3次IFPI香港唱片銷量大獎全年最高銷量男歌手,2屆十大勁歌金曲男歌星、2屆十大中文金曲優秀流行歌手大獎。
2010年涉足影壇,主演《完美嫁衣》《忠烈楊家將》等電影。主演的《白蛇傳說》全球上映登國際票房榜周。
熱衷慈善公益,2010年獲得“杰出愛心演藝獎”。2013年1月,受聘為嚇演藝協會名譽會長。2011年至2014年連續4年進入福布斯中國名人榜。
廣州暴風雨傳媒花捧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一般分為全案代言、影視廣告代言、平面廣告代言、代言。
A、影視廣告代言:又稱為TVC代言,動態宣傳廣告。一般投放于電視臺、戶外電子大屏、公交地鐵電視屏、電梯電視屏、網絡視頻廣告等流媒體視頻播放渠道;
B、平面廣告代言:靜態形式,可印在產品包裝上。一般投放于報刊雜志、戶外平面(如公交車車體、門面招牌)、宣傳單等平面載體;
C、代言:不需要藝人與產品一起拍攝的平面代言,一般挑選明星現有的照片經過適當的后期處理后使用。
全案代言指影視廣告代言+平面廣告代言+一場線下活動,簡稱為1+1+1常規代言。
合作流程
一、定位:客戶需確定大致的預算或意向藝人,提供品牌或產品資料。
二、報價:我們根據客戶的預算推薦合適的藝人,或根據客戶的意向藝人提供初步報價。
三、簽約:客戶及明星方互相認可,簽訂服務協議,確定細節。
四、執行:根據合約執行拍攝、后期處理、投放事宜。
五、服務:跟蹤協調后續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