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地產基金的迅速擴張,地產基金介入地產項目的時期也越來越早,故與開發商一起拿地不是新聞;而一個地產基金大手筆投出20億人民幣,并與開發商一同拿下一級城市的地王,則尤引人注目。

富達與K2的“曖昧”
今年5月底,上海市新華路街道71街坊地塊競拍。這一地塊緊鄰地鐵樞紐虹橋路站,出讓面積約為4萬平方米,掛牌起始價為29.31億。
最終,北京福潤天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潤天成”),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公司,以46億元的高價,擊敗古北集團、九龍倉等公司,并成為當時的上海地王。
福潤天成成立于2012年9月,當時注冊資本僅為1000萬元。很顯然,它是一個新成立的項目公司。
全亮透露,這46億元,主要是K2地產出資;富達地產基金協助募集部分資金。但全亮拒絕透露富達地產基金具體出資額。黃金灣集團也不擔心接下來的資金,“我們集團跟很多機構簽了配比的合同,就是集團出一塊錢,他們相應地出幾塊錢。”
K2地產這一項目拿地就花了46億元,接下來還有建安、招商等,項目投資估計超過80億元。
北京一位地產界人士告訴記者:46億元中,有20多億元來自黃金灣集團的銷售回款,約20億元則是富達地產基金出資。
此外,地產業內人都知道,K2地產為黃金灣集團的子公司;富達地產基金亦由黃金灣集團發起設立,與美國富達投資集團沒有任何關系;此
外,黃金灣集團旗下還有一個互聯網平臺:黃金灣(北京)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K8”),號稱是土地、融資、采購服務第一品牌。
目前,國內的地產基金大多是一年期或兩年期。富達地產基金從福潤天成拿地時就開始投入真金白銀,那么其LP出資人何時方能拿到回報?
全亮透露:“這個項目周期比較長,未來這個資金一般來說都會優化。到一定階段把它變成開發貸款,逐步把成本降下去。”
開發商通過地產基金融資,成本往往顯著高于銀行、信托渠道。據清科集團統計,2011年成立的地產基金,其年化收益率約為22%;2012年成立的地產基金,其年化收益率約為16%。
在全亮看來,開發商之所以能承受這樣的融資成本,是因為其一個項目的融資,只有部分是通過地產基金;而且等項目進行到中后期,如符合“四三二齊全”(四證齊全,指企業必須有30%的自有資金投入,開發商必須有國家二級資質)后,即可通過銀行、信托等渠道融資。這樣,整個項目的財務成本并非高不可及。
雙GP兜底模式
富達地產基金成立于2011年,截止到發稿時,其管理資金的規模為50億-60億元人民幣。
黃金灣集團由地產開發商,轉戰地產基金,恐怕跟旗下的K8不無關系。K8既有線上的網站,又有線下組織中國地產金融拓展聯盟(以下簡稱“地金聯盟”),它實際上是一個基于網絡的地產金融平臺。網站對所有人開發,地金聯盟則類似行業俱樂部,成員有地產公司老板、地產公司投資部人員等等。
K8網每天會發布地產行業信息,如某地新出來一塊地、某公司要轉讓某項目的全部或部分股權;K8有專門的分析師,附上這些地塊、項目的基本信息,提供給聯盟成員。成員或找錢、或找項目,K8也因此既有信息流通、又有撮合合作功能,因此聚集了不少地產行業的相關人員。
全亮看來,黃金灣有K8,再發起地產基金,頗為順理成章。今天,K8、K2地產、富達地產基金是互為客戶的關系。“K2和富達都可以在K8那得到項目的信息;富達可以幫助K2募資,K2也可以跟我們一起做GP,但上海新華路的地,是K2主導。”
在黃金灣集團的官網上,介紹富達地產基金的項目投資標準時,明確說明:“項目所在城市為4級以上城市或者百強縣,東北三省、天津、重慶、河南區域的項目不做;項目物業性質為住宅或者以住宅為主的商住項目。”
全亮解釋,“富達(地產基金)目前主要做集團落地城市的項目。”對地域的選擇,主要不是選擇項目的便利,而是富達地產基金的運作由“集團兜底”。
一般來說,中國目前的地產基金多是項目基金,即GP(基金管理公司)跟擬投項目的開發商簽好協議,協議約定:GP幫助開發商募資的金額、募資成本、期限等;GP又與LP(地產基金出資人)簽協議,約定這一支地產基金的預期收益率、期限、LP的出資等。開發商承諾給GP的收益率,自然高于GP向LP承諾的收益率;甚至于,有的開發商除了承諾給GP固定利率的回報,還會再支付部分利潤,如項目5%、10%的利潤,具體條款取決于雙方的議價能力。
換言之,GP充當的是中間人的角色。所以,一旦開發商無法按承諾給出回報,GP或者給LP的回報低于預期,或者自己承擔。
全亮介紹,富達地產基金一般都是雙GP,即除了富達地產基金,還會找一個公司一起來擔任GP;一旦開發商無法完全按照約定兌付,那么“大不了(黃金灣)集團和另一家GP來還錢給LP,我們把項目收回來,項目的所有權就歸我們了。就是兜底,承擔無限責任。”
所以,富達地產基金選擇的投資項目,只能是黃金灣集團有能力操盤的城市,不然無法做到“集團兜底”。全亮補充道,一個項目的另一家GP,往往也是開發商,黃金灣集團和這家GP都是看好這個項目。
綜上可知,地產基金的利益鏈條是非常清晰的:項目開發商很看好項目前景,希望獲得融資、順利做完項目,為此愿意為部分融資支付高額的利率;地產基金GP支付較低的資金(GP出資額往往不過幾百萬),賺得開發商支付的利率與LP得到回報之間的差價;LP則獲得較高的回報。
富達地產基金運作的項目里,它投資的項目,原本是黃金灣集團和另一家GP看好的項目。所以,如果項目的開發商能順利將兌付,那么富達和另一家GP獲得上述差價;而若項目開發商的工程進度控制不力,無法按時獲得后續資金來兌付,它們自己接手--由于項目前期投入由項目開發商做的,所以富達和另一家GP,縮短了自己開發項目的時間,從而大幅降低項目的財務成本。
這一切看起來很美是嗎?一位地產基金高層指出,在上面模式中,有兩個漏洞:如果地產基金投資的項目僅僅是工程進度等原因,黃金灣集團和另一家GP自然有能力兜底;但如果出現系統性風險,比如資金面大幅收緊,黃金灣集團和另一家GP自家的項目尚自顧不暇呢?另一個是對于LP的風險,如果黃金灣集團和另一家GP屆時有能力但不兜底呢?中國法律對債權人的保護,不如美國等成熟的西方社會。
? ? 這位地產基金高層補充,這都是最惡劣的情況。一般來說,開發商對GP的承諾,以及地產基金GP募資時對LP的承諾,都會兌現。不然開發商以后別想融資,GP以后別想募資了。
但另一位上海地產基金人士私下告訴記者,2011年成立的一些地產基金有一些已經開始清算,由于無法給予LP事先約定的回報而出現糾紛的現象并不少見。
未來,房地產行業是否會出現系統性風險,因此帶來對整個地產基金的洗牌,則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