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兩年之久的中國稀土國際訴訟案有了最新進展,世界貿易組織(下稱“WTO”)裁定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也就是說,此次訴訟中國暫時敗下陣來。
3月26日,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表示,專家組認可中方對稀土、鎢、鉬采取的綜合性資源與環境保護措施,駁回了歐盟關于申請鉬出口配額企業的“出口實績”要求歧視外國企業的主張,中方對此表示贊賞。但對于專家組裁定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關稅、出口配額以及出口配額管理和分配措施不符合有關世貿規則和中方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中方感到遺憾。
受上述消息影響,3月27日,37只稀土概念股中,除3家停牌外,其余34家股價均下跌;截至周一收盤時,仍有24只稀土概念股股價下跌。
稀土政策面臨調整
根據《2014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目前我國實行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的貨物有22種,實行出口配額招標的有4種,主要涵蓋農產品 ,煤炭、原油等能源產品,以及少量的有色金屬資源。此前,WTO原材料爭端案的裁決執行之后,我國已經取消了對九種原材料的出口配額措施。也就是說,如果稀土案中涉及的產品再取消配額管理的話,那么我國有色金屬領域就將告別“配額時代”。
對于配額問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透露,從以往的情況來看,想由WTO上訴機構來推翻專家組報告。機會并不大。如果在上訴機構仲裁中,仍然無法扭轉被動局面,將意味著稀土配額限制等措施將會面臨調整。
而據記者多方了解得知,業界目前都在擔心,中方此次敗下陣來會對我國稀土行業帶來不利的負面影響,國內稀土如果敞開供應的話,會再次加劇稀土的私挖亂采。
事實上,限制國內稀土開采總量也是目前正在改善的方向。商務部條約法規司副司長楊國華表示,我國正在探索建立規范制度來保護稀土等戰略資源,同時這些措施也會是符合WTO規則的。
早在2012年時,商務部、環保部 、工信部等多部委已經開始聯合對稀土生產環節進行整合,繼國務院發布了首部《中國的稀土狀況與政策》白皮書后,工信部隨即啟動了稀土“黑產業”鏈條的治理,一些不符合環保和產業政策的稀土開采和生產企業相繼停產整頓。去年8月份時,稀土行業治理活動也逐漸在全國展開,另外,醞釀已久的稀土大集團方案也在年初“出爐”。但下一步還將有什么樣的政策出臺,尚需觀望。
貿易公平仍由西方主導
對于下一步中國是否還有上訴的機會,中國稀土協會副秘書長陳占恒表示,目前協會已經準備對裁定報告的具體內容進行研究,并評估裁決結果對中國稀土行業和會員企業的影響,下一步會根據評估結果采取一些相應對策。
從目前的消息來看,按照世貿爭端解決慣例,在專家組報告發布60天之內,我國可以提出上訴。3個至4個月之后,WTO將發布最終裁決。如果終裁依然認為我國稀土出口限制違規,那么我國就必須執行WTO裁決,修正相關出口限制措施。
近年來,我國政府正在加強并且不斷完善部分資源產品,特別是高污染、高能耗、消耗性資源產品的管理,這樣做的目的在于保護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環境治理,從而實現可持續性發展。但仍有西方發達經濟體利用規則優勢,變相保護其本國的利益,并且利用更低的價格來獲取資源。
從中國稀土國際訴訟案再度可以看出,WTO規則的制定和實施仍存在某些不公平性。盡管目前WTO有150多個成員,其中發展中成員占三分之二以上,數量占絕對優勢,但某些發達經濟體成員仍然對WTO規則的制定和實施起著主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