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底,很多市民翹首以盼自己的年終獎,其中“年終獎要扣多少稅?”“怎么發能到手多些?”等自然成為了大家關心的話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因為稅率、扣除標準的不同,也確實存在年終獎多1元卻要多繳上千元個稅的情況。針對這種情況,專家也為市民支招解決。
兩種計稅方法
根據現行個稅政策,在員工當月收入已經超過免征額的情況下,也就是目前采用的3500元標準,將當月獲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照獲得的結果來確定這筆年終獎所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在另外一種情況下,假使員工當月的收入沒有超過免征額,那么就將一次性發放的年終獎先用于彌補與免征額的差距,剩余的年終獎金再除以12,依據對應的結果來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例如,王女士12月扣除“三險一金”等法定可扣除項后的計稅工資(含年終獎)為21500元,平時月工資為3500元,王女士應納稅所得額為21500-3500=18000元,除以12后是1500元,則王女士適用相關稅率的1級稅率“不超過1500元的”,按3%稅率計算,速算扣除數為0,應納個稅為18000×3%=540元,稅后收入為20960元。
可以部分捐贈
據了解,1.8萬元、5.4萬元、10.8萬元、42萬元、66萬元和96萬元年終獎的發放剛好處在臨界點之上,按照目前七級稅率,年終獎數額增加到或超過某個臨界點時,將使得對應的納稅稅率提高一檔,如從3%提高到10%,隨之納稅額也相應地大幅增加。
專業人士建議,市民可將年終獎中部分收入捐贈出去獲得免稅,從而避免多發少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只有出具合法捐款票據,才可獲得減免稅。市民個人捐款時要注意保留捐款票據,沒有得到稅前扣除資格確認的公益性團體開具的捐款票據,不能作為減免稅的憑證。本月早些時候,市財政局公布了今年本市56家公益性社會團體名單,市民可以通過郵局匯款、網銀轉賬、手機短信、現場捐贈等多種方式捐款。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1,500元 3 0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