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4月29日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 (2014)》,對2013年我國金融體系狀況進行了全面評估,認為2013年我國金融體系整體穩健,銀行資產質量略有下降,撥備整體較充足。 2014年需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建立存款保險(放心保)制度,完善市場化的金融機構退出機制,建立維護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等。其中關于互聯網金融、比特幣、剛性兌付等的定義和規范,值得細讀。
證券:“T+0”需審慎
報告稱,將積極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新股發行以信息披露為中心,引導市場各方歸位盡責。進一步理順發行、定價、配售等環節的市場化運行機制,推出包括老股轉讓、股債結合在內的發行融資方式,強化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等責任主體的誠信義務。按照受理即披露、違規即擔責的原則,建立提前介入調查制度,完善發行監管與稽查執法銜接機制,加強新股發行事中事后監管,嚴懲發行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IPO公司財務會計信息專項檢查,穩步重啟IPO發行。
報告認為,經過多年發展,我國股票市場取得了長足發展,但總體上仍處于“新興加轉軌”階段,因此當前A股市場是否實施“T+0”交易需全面研究,審慎對待。
互聯網金融:
服從宏觀調控
報告指出,對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遵循五大原則,堅持底線思維,促進其在可持續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首先,包括互聯網金融在內的金融創新必須以市場為導向,以提高金融服務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為根本目的,不能脫離金融監管、脫離服務實體經濟抽象地談金融創新。
其次,互聯網金融創新應服從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的總體要求。包括互聯網金融在內的一切金融創新,均應有利于維護金融穩定,有利于央行對流動性的調控,避免因某種金融業務創新導致金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也不能因此影響銀行體系流動性轉化,進而降低銀行體系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持能力。
再次,要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第四,要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報告指出,不允許存在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終止服務而仍按原約定期限利率計息或收費標準收費等不合理的合同條款。
最后,要處理好政府監管和自律管理的關系,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
理財產品:有序打破剛性兌付
報告認為,部分行業、領域和地區的風險有所積累,流動性風險管理難度加大,同業、表外、理財等業務潛在風險應予關注。
對理財產品的剛性兌付,央行稱,“剛性兌付”有悖于“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市場原則,不僅助長了道德風險,也抬高了市場無風險資金定價,應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有序打破剛性兌付,順應基礎資產風險的釋放,讓一些違約事件在市場的自發作用下“自然發生”。央行還在“有序打破理財產品的剛性兌付”專欄中表示,當理財產品出現兌付風險時,應合理界定理財發行方、渠道方和投資者之間的責任和義務,各自承擔相應的風險,以此推動理財業務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本質。
報告披露,截至2013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表外業務(含委托貸款和委托投資)余額57.7萬億元,比上年末增加9.05萬億元,增長18.6%。表外資產規模相當于表內總資產規模的38.12%,比上年末提高1.71個百分點。一些商業銀行通過表內資產表外化來規避金融監管,將資金投向宏觀調控限制行業和領域,或將不良資產從表內轉移至表外,導致信貸風險透明度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