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6日公布了完善后的國內形成機制,調價周期由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取消掛靠國際市場油種平均價格波動4%的調價幅度限制。
據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新機制要求,格每10個工作日都會調整一次,該降就降,該升就升。但當汽、柴油的漲價或降價幅度低于每噸50元,折合到每升調價金額不足5分錢,為節約社會成本,零售價格暫不作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
“當國內價格總水平出現顯著上漲或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以及國際市場短時內出現劇烈上漲等特殊情形需要對成品油價格進行調控時,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報請國務院同意后,可以暫停、延遲調價,或縮小調價幅度。”這位負責人說。
另外,國家還適當調整了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靠的國際市場原油品種。
這位負責人說,完善后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朝著市場化方向又邁出了重要一步,將更加靈敏地反映國際市場變化,更加有利于利用境外資源,保障國內市場供應。
發展改革委同時宣布,自27日零時起,汽、柴油零售價格90號汽油和0號柴油(全國平均)每升分別降低0.23元和0.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