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鬼酒塑化劑事件過去一年之際,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通知,明確要求將控制塑化劑指標等新問題列入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以切實控制白酒中塑化劑污染,一旦發現成品中的塑化劑高于衛計委通報的風險評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廠銷售并立即停產整頓。
市場分析人士認為,此舉或將令已經陷入不景氣狀態的白酒行業面臨更嚴峻的食品安全約束。
針對白酒中塑化劑污染及制售假冒偽劣白酒等問題,通知指出,企業要嚴格按照白酒生產許可有關規定和條件組織生產,保證生產條件持續符合規定。在符合相關產業政策前提下,進行生產許可的延續、變更、注銷等。不準倒賣、出租、出借白酒生產許可證,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生產許可證。
通知強調,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修訂工作已啟動,明確將控制塑化劑指標等新問題列入審查細則,從原輔料到生產過程全環節質量安全控制,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通知要求切企業要切實承擔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做好白酒中塑化劑污染控制工作。
一是繼續排查整改。根據本企業生產實際,切實排查原因,特別是整改后產品仍檢出塑化劑的,必須進一步查明來源,全面徹底整改,不留隱患。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劑的管道、容器、包裝物等接觸酒。
二是嚴把原料關。自產原酒的企業,應加強原輔材料中塑化劑的檢測和控制;外購原酒的企業,所采購原酒的塑化劑含量要低于國家衛生計生委通報的風險評估值。
三是嚴格生產過程監管。結合生產加工全過程,評估所有可能導致溶出塑化劑的因素,及時采取措施控制塑化劑對白酒的污染。
四是加強成品控制。企業要確保出廠成品中塑化劑低于國家衛生計生委通報的風險評估值。一旦發現成品中的塑化劑高于風險評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廠銷售,立即停產整頓,繼續排查原因,并向所在地食品監管部門報告。
通知還要求嚴格規范白酒標簽。不準虛假標注產品執行標準和配料表等強制標示內容,不準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信息不真實的白酒,不準生產標注“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等字樣的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