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成為政策監管的重要地帶。2月21日,農業部發出通知,要求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保證土地流轉規范有序進行。
2月23日,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接受采訪時表示,要看到推進土地流轉過程的長期性、復雜性,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
2月23日,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接受采訪時表示,要看到推進土地流轉過程的長期性、復雜性,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
農業部的新通知顯然是有的放矢。比如,在土地流轉中,要始終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不得損害農民權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通知還明確,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戶,任何組織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
據農業部統計,截至2013年底,全國承包耕地流轉面積3.4億畝,是2008年底的3.1倍,流轉比例達到26%,比2008年底提高17.1個百分點。當前,全國還有三分之二的縣和鄉鎮沒有建立土地流轉服務平臺,有近40%的土地流轉未簽訂合同,去年受理土地流轉糾紛達18.8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