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1月25日,國家發改委向8個行業協會下發了關于征求對《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消息傳出后,醫藥行業就像炸了鍋一樣。
? ? ?從《征求意見稿》的內容來看,藥品價格改革的核心是,取消藥品政府定價,通過醫保控費和招標采購,讓藥品實際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
? ? ?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政府原來制定的最高零售限價或出廠價格。其中,醫保基金支付藥品,由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醫保支付標準,也就是形成醫保支付價;專利藥品(包括醫保目錄外專利藥品)、獨家生產的中成藥等市場競爭不充分的藥品,建立多方參與價格談判形成機制。
? ? ?證券時報記者采訪中了解到,由于方案主要從降低藥價的角度來制定,缺乏配套的制度和措施,因而在實操層面上會面臨不少問題,一些行業協會和專家對這一改革方案并不十分看好。
? ? ?發改委單方面行動
? ? ?能否得到呼應?
? ? ?就取消政府定價后的監管措施,《征求意見稿》稱,將從四個方面加強監管:一是完善藥品采購機制;二是強化醫保控費作用,醫保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醫保、招標政策銜接配合,同步推進醫保支付價格改革,實行總額控制基礎上的按病種、按人頭付費的復合型付費方式;三是強化醫療行為監管;四是強化價格行為監管。這四項監管措施中,屬于發改委職能的只有一項,至今,社保部未明確接手醫保支付價的制定職能。
? ? ?在業界的討論中,有醫藥界人士說,藥品價格改革方案是應該和招標制度、醫保支付價格方案一起配套進行的,還要有公立醫院改革來配合,目前的方案看到了發改委的放權,但僅對其他部門提出了方向,還缺少其他部門的呼應,是一個殘缺的方案。
? ?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殘缺的方案就交給市場去運行是欠妥的。合理的決策流程應是以患者治療結果最佳為出發點,而非單個部門匆匆拍板。另外的醫藥界人士擔心發改委單方面的改革行動能否得到其他部委的呼應。
? ? ?目前,多地主管部門正在進行的醫保改革中允許醫院通過二次議價、藥房托管等獲益,實際上背離了醫藥分離的原則。從這個方面來看,業界的擔心是有道理的。
? ? ?有了醫保支付價
? ? ?為何還要招標?
? ? ?華中科大同濟醫學院藥品政策與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昊說,過去十數年間形成的藥價機制主要是兩種,一是政府定價,二是藥品招標采購,兩種方式的部分功能有所重疊。其中,招標采購方式具有最終決定意義,因為中國藥品市場85%在各級醫療機構。現在,發改委調整藥品價格機制,政府定價方式退出,但最主要的藥品價格機制招標仍然以多種形式存續。
? ? ?相關行業協會人士認為,藥價形成階段的招標采購不改,就仍處于行政主導的機制下。那樣,發改委退出政府定價,醫保接收支付價,衛計委繼續招標,藥費支出可能只會升不會降。因為,招標可能不斷把經典、實用的低價藥趕出市場,合法合規地給穿著“特殊外衣”的髙價藥騰挪空間。
? ? ?陳昊認為,藥品市場存在醫保、非醫保的二元結構,在城市等級醫院內,非醫保藥品占據市場主導份額。醫保支付價只能制約、影響醫保目錄內藥品的使用和支付補償。因此,即使全面放開藥品價格管制,其影響是有限的。原本政府定價也只涉及到13000個藥品中的大約2700個。
? ? ?一些業界人士認為,既然有了醫保支付價就不應該再進行招標。也有人建議,藥價改革可不可以這樣來:一、取消政府集中招標,由醫療機構成立全國性或區域性采購集團與藥品企業直接談判,每家醫療機構至少自由參加兩個采購集團;二、政府只負責最高零售限價,這個價格由藥企、醫院、醫保、分銷商共同組成藥事委員會通過談判確定;三、制藥企業給予采購集團和醫院的返點透明化、合法化,從而治理醫院、醫生等的商業賄賂行為;四、制藥企業向分銷商、零售藥店甚至個人銷售藥品的行為,均為市場行為,政府不得干預。
? ? ?藥品價格應有多個層次
? ? ?福建三明正在試點基準價,這可看作一種醫保支付價,其價格標準是以“國產仿制藥最低價為標準”。因為國家衛計委對三明做法較為推崇,醫藥界擔心未來醫保支付價過度追求低價。即使專利藥品、獨家生產的中成藥等市場競爭不充分的藥品,在與政府談判中也可能得到一個低價的結果。
? ? ?英國對于原研藥、創新藥,給予高出同類藥一倍價格的鼓勵政策,目的是激勵藥企不斷研制新藥。同時,患者也有結構層次的問題,醫療過程中應準許不同層次的人使用不同的藥。在昨天的醫藥界討論中有人建議,一些中高端的藥品醫保不能報銷的或報銷比例低的,引入商業保險去解決。利用現有三保,解決低端,實現低水平、廣覆蓋的中國夢。
? ? ?醫保政策調整,不只涉及藥企、醫院,更涉及全民。對于這個重大政策調整,主管部門不能單純地從降低藥價這個角度去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