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我國保理業務發展較快,市場規模日漸擴大,而嗅覺靈敏的互聯網巨頭爭相殺入,也為這一市場注入新的活力。
? ? ?與此同時,保理行業相關立法相對滯后、稅收政策支持不夠、制度環境尚未完全建立、外部融資渠道不暢、行業盈利普遍困難、空殼公司大量存在等諸多問題也不容忽視。
? ? ?日前,廣東省商業保理協會在廣州市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標志著國內商業保理領域首個省級行業自律性組織正式成立。從2012年試點到地區自律組織建立,我國商業保理行業發展迅速,監管與自律也逐步完善。
? ? ?20萬億元!不止一位商業保理公司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反復提及這個數字——全國應收賬款規模超過20萬億元。
? ? ?被業內人士頻繁提到的還有另外一組數據:2013年,中國大陸保理業務量同比增長15%,逾5000億美元。從2005年到2011年,在主要經濟體中,中國保理業的增速排名第一,平均年增長達到96%。
? ? ?不過,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應該看到上述數據主要是銀行保理的業務量,商業保理發展還剛起步。
? ? ?與此同時,保理立法相對滯后的問題也比較突出。
? ? ?行業發展前景廣闊
? ? ?保理又稱托收保付,賣方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于其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資金融通、買方資信評估、銷售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賬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務的綜合金融服務方式。
? ? ?2014年11月,由中國銀行業協會保理專業委員會發布的《中國保理產業發展報告(2013)》顯示,2013年,中國大陸保理業務量同比增長15%,達5219億美元,保持較高增長速度,其中國內保理4078億美元,占比78%;國際保理1141億美元,占比22%。
? ? ?另有統計數據顯示,從2005年到2011年,全球保理業務量翻了一番,平均年增長12%。在主要經濟體中,中國保理業的增速排名第一,平均年增長達到驚人的96%。而前瞻產業研究院的一份報告表示,預計2014年我國保理行業交易量突破3萬億,達到3.5萬億元。2018年將達到5.39萬億元。
? ? ?從國內發展情況來看,廣東是中國商業保理企業數量最多的省份。據了解,截至2014年底,在廣東省注冊的各類商業保理企業的法人企業達732家,另有分公司14家,占全國商業保理企業注冊總數的比例接近2/3,累計注冊資金總額超過555億元。
? ? ?據悉,中國保理業能取得快速發展,得益于銀行保理規模的急速擴張,而在2012年,商業保理也開始“破冰”。
? ? ?2012年,被稱為 “商業保理元年”。2012年6月,商務部發文,同意在天津濱海新區、上海浦東新區開展商業保理試點;同年,商務部發出通知,允許港澳企業在深圳、廣州設立商業保理企業。
? ? ?制度環境尚未建立
? ? ?與市場高速發展相對應的,是保理立法顯得相對滯后,而與保理業尤其是商業保理密切相關的制度環境尚未建立起來,上海、天津兩地的試點辦法亦有待完善,比如財稅(營業稅重復征收、撥備稅前抵扣)、征信系統接入、產品線完善、信用風險分擔等問題,其中也包括法律制度缺失問題。
? ?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我國尚缺乏專門的立法和規則,目前只有一些規范,主要包括四大塊,一是央行、銀監會針對銀行保理頒布的規定,主要是強調銀行保理應納入銀行統一授信管理;二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就銀行出口保理的外匯核銷而頒布的規范;三是銀行業協會的一些自律規范;四是針對商業保理的商務部419號文(即《關于商業保理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及上海、天津兩地的試點辦法。
? ? ?記者注意到,為規范商業保理公司的經營行為,419號文規定了“三個禁止”,即禁止專門從事催賬業務;禁止受托從事催賬業務;禁止從事討債業務,而浦東新區的試點辦法,則暫未放開“進口保理”和“應收賬款催收”業務。
? ? ?業內:并不存在多頭管理問題
? ? ?而在對保理公司的監管上,商業保理公司由商務部監管,而銀行保理業務歸口銀監會,這也帶來了多頭管理的難題。
? ? ?2012年11月,上海市出臺了《上海市浦東新區設立商業保理企業試行辦法》;12月,天津市發布了《天津市商業保理業試點管理辦法》,這標志著商務部門開始正式監管商業保理行業,監管政策初步明朗。
? ? ?金潤商業保理董事總經理徐賽花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商業保理)商務部在管,各地商務部門分管,不過政策協調方面還存在問題,比如進入央行征信系統還沒有落地,商務部的監管還有待加強。央行把保理公司定義為信用服務機構,銀行保理定義為金融機構,真正開展保理業務的集中在北京、上海、天津,不過會很快取消試點,屆時全國都可以做。
? ? ?不過,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多頭管理的問題并不存在,銀行保理業務只是銀行的業務品類之一,其歸口銀監會管理是因為銀行屬銀監會管理,商業保理由商務部監管,兩條線管理很明確,并沒有多頭管理的現實狀況。
? ? ?“商業保理公司確實不適于用銀行的監管標準,保理就是保付代理,包含為賣方融資、應收賬分賬戶管理、賬款催收等服務,這些肯定不適用于銀監會的監管規定。”上述業內人士稱。
? ? ?鑫晟保理一位負責人也表示,由于商業保理是基于真實的貿易背景下產生的,所以歸口商務部管理很正常,而銀行保理是基于承兌匯票、電子票據等交易方式,所以歸口銀監會來管。
? ? ?“可以說,商務部和銀監會都在完善對保理行業生態環境的建設。其中,商務部在推動天津地區保理企業實行營業稅差額征收問題上做了不少工作,后續還會加快推動上海地區在營業稅差額征收問題上的進展。并且,商務部還在積極推動全國商業保理行業管理辦法出臺,編寫行業教材,建立保理行業培訓體系,并探索行業從業資格考試。”前述鑫晟保理負責人表示。
? ? ?至于不同部門分管會否帶來協調監管的難題,瀛鰲商業保理董事長劉菊婷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并不會存在這方面問題。比如融資租賃也存在金融租賃,保理有銀行保理和商業保理,差別很大,保理有很多種形式,包括融資、分賬管理、支付清算、擔保、追賬,銀行和商業保理做法區別很大,也不是競爭關系,商業保理是銀行保理的補充,監管統一很難。
? ? ?前述業內人士進一步表示,現在保理行業剛起步,需要的不是太多管的思維,而是要創造好的環境,將行業發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