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10點,記者見到中國數碼版權集團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許東棋時,他正在看一份報紙:“最新消息,星外星唱片進軍數字音樂,推出數字音樂商城,音樂作品可以付費下載了。這說明,數字音樂的付費下載是必然趨勢!”
做中國音樂版權的“總代”
“在中國做音樂人很辛苦的!”在采訪的過程中,許東棋多次向記者重復這樣一句話,“中國音樂人僅靠寫歌,是很難生存下去的。”
“音樂數字化后,音樂人的主要收入大多來自兩部分:一是音樂網站所支付的版權費,另一個是手機用戶通過幾大電信運營商下載手機鈴聲后的收入分成。” 他說。
資深音樂人鐘聲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介紹:“一般來說,互聯網渠道商和音樂人的分賬比例是98:2,音樂版權方處于絕對的劣勢;而在電信運營商方面,音樂人同樣占不到便宜。”
據了解,日韓等國的音樂版權方在分賬時能夠拿到90%;歐美國家的版權分賬比例也普遍超過70%。
“中國音樂界沒辦法靠賣唱片賺錢,只能靠歌手演出和廣告代言賺錢。為了打響歌手知名度,有些公司甚至會默許盜版音樂的傳播。”許東棋說。
管理混亂的中國數字音樂在許東棋和哥哥許東升的眼里,是一個每年可帶來上百億元人民幣的朝陽產業。
許東棋告訴記者:“這兩年,我國網絡音樂每年的總體市場規模都超過300億元。”
來自音樂圣地臺灣的許氏兄弟,從小受環境的熏陶,對音樂無比熱愛。然而許東升沒有想到,他在日本的工作經歷會讓自己有一天成為中國數字音樂版權管理的探路者。幾年前,許東升在豐田集團子公司豐田通商任顧問,該公司擁有日本政府授予的著作權管理牌照,并為此開發了數字音樂產業鏈從上游到下游的管理技術。
日本在數字音樂版權管理方面有一套已經運行了10年之久的管理系統。“日本任何一家卡拉OK都可以通過網絡連接到一個云端管理系統,每首歌的點擊量都會被系統精確記錄,系統會及時將版稅轉到音樂版權所有者以及其他渠道商的賬上,分配公平明確。”許東棋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回到中國,許氏兄弟就在思考,為何國外可以這樣公平分賬,國內卻如此混亂?思前想后,許東棋和哥哥毅然決定做中國音樂版權的“總代理”。
2007年,兄弟倆創建了北京易來申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聯易匯眾科技有限公司,并與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神農中國組合,完成借殼上市,并在2008年將新公司更名為中國數碼版權集團,專門提供數字音樂分銷渠道的版權管理系統開發、技術維護和數字音樂版權內容的代理與投資業務。
艱難的“探索之路”
起步之初,兄弟倆首先想到的是直接借鑒國外的成熟分賬模式。
許東棋告訴記者,在國外,音樂著作權的管理是由一個系統平臺完全控制的,音樂人和唱片公司可以將自己的音樂作品上傳到這個系統,然后由系統授權給各個渠道,在整個使用過程中,內容生產者掌握著絕對的主動權。同樣的過程放在中國,卻是完全倒置的關系。“在中國,作為內容提供方的唱片公司和獨立音樂人,沒有權利決定自己的音樂通過什么渠道傳播,更沒有權利去查詢自己音樂的點擊數。渠道商認為,我是在替你推廣,不收你錢就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