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統計局發布杭州市區城鎮居民人均網購“賬單”,去年杭州市區城鎮居民人均通過互聯網購買的商品和服務支出達271元,比上年增長59.4%。
去年四個季度通過互聯網購買商品或服務人均消費支出分別為52元、43元、35元和140元,前三個季度居民的網購消費比較均衡,而四季度消費額超過了前三個季度網購支出總和,主要是“雙11”和“雙12”帶動四季度網購支出劇增。此外,網購數額與收入水平成正比。20%最高收入家庭的網購支出達883元,是20%最低收入家庭支出60元的14.7倍。
(責任編輯:GH)
昨日,市統計局發布杭州市區城鎮居民人均網購“賬單”,去年杭州市區城鎮居民人均通過互聯網購買的商品和服務支出達271元,比上年增長59.4%。
去年四個季度通過互聯網購買商品或服務人均消費支出分別為52元、43元、35元和140元,前三個季度居民的網購消費比較均衡,而四季度消費額超過了前三個季度網購支出總和,主要是“雙11”和“雙12”帶動四季度網購支出劇增。此外,網購數額與收入水平成正比。20%最高收入家庭的網購支出達883元,是20%最低收入家庭支出60元的14.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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