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深圳市羅湖區委宣傳部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羅湖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一名雇員因“上班開網店”被解雇。
經羅湖區人力資源局調查,當事人林曼佳為下屬事業單位“羅湖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雇員,其在工作期間擅自實名注冊淘寶網店,并將單位地址和辦公電話作為聯系方式開展經營活動,根據相關規定,決定解除與林曼佳的雇傭合同。
辦公電話用作淘寶經營
20日,有網友發帖反映羅湖區人力資源局“公務員上班開網店”,用辦公電話做售后聯系。該網帖截圖顯示,該淘寶店鋪名為“薄荷島嶼”,店主顯示是林曼佳,個人名片留的聯系方式是0755-254389×××,創店時間2009年8月18日,注冊時間2012年9月20日。
記者20日下午撥打該固定電話,接聽電話的一位女工作人員表示,該電話號碼是羅湖區人力資源局的業務咨詢電話,并非淘寶網店的業務電話。
記者登錄該網店,發現上面的貨品已經全部下架。記者隨后電話聯系上了林曼佳,她接受了采訪。
“我這兩天承受了很多的壓力,很冤枉。”林曼佳告訴記者,當天中午,她已經向單位遞交了辭職信,下午單位通知她回去簽解雇合同,但至目前她還沒去簽。對于單位公布解雇她的消息,她表示不解。她同時透露,自己在2012年3月生產,目前是一名還在哺乳期內的母親。
開網店也為“工作實踐”
據林曼佳講述,她在2008年通過公開考試,成為當時羅湖區勞動局(后來羅湖區勞動局與區羅湖區人事局合并為現今的羅湖區人力資源局)的一名雇員,隨后被分到該局就業服務中心創業部工作至今。
“我們部門負責為羅湖區戶籍失業人口,提供創業指導和服務,當時開網店的初衷并不是為了營利,而是作為創新創業的一種實踐。”她表示,確實大部分是為了工作,想學習和嘗試,而自己部門對她開網店的事也是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