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蘭州市城關消協發布網購消費警示,警示稱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由于缺少相應的維權知識,三大不良購物習慣容易導致權益受損,提醒消費者在網購時應盡量了解相關服務信息,避免上當受騙。
網購時看清協議
在網購時,消費者很少能認真閱讀會員協議等合同條款,為了阻礙閱讀,一些團購網站還故意使用冗長、復雜的會員協議。如在合同條款中出現“不經通知自行停止服務和取消訂單”“商品只換不退”“網站承擔責任不超過商品價值”等條款,這都是常見的預設陷阱。徐先生通過一家綜合團購平臺,找到一件超低折扣的品牌音響,點擊購買時,頁面跳轉到一家團購網站的會員注冊界面。眼看打折音響所剩無幾,徐先生還沒細看網站的會員協議,就提交資料完成付款。貨到后,徐先生發現音響外殼粗糙,有仿冒嫌疑。他按照一般團購網站的退貨程序,首先聯系購物網站,對方卻出示了“本網站不承擔因貨品質量和運輸環節產生的相關責任”和“消費者應與活動發起人商定退款、退貨事宜,本網站僅根據活動發起人要求予以執行”兩項會員條款。根據協議,徐先生只能聯系經銷商退款。
長期保存對話記錄
含糊的表述和經過特殊處理的圖片,常令消費者陷入誤區。城關消協負責人介紹,盜用正品圖片和利用文字游戲打擦邊球來銷售仿冒商品,以及利用拍攝角度和圖片處理技術制造的視覺陷阱,令消費者拿不到有利的維權證據。對此,建議消費者要向賣家詳細詢問商品細節,并長期保存通訊軟件中的對話記錄。盡管現在消費者大多能做到當場驗貨,但其中不少消費者存在商品到貨短期內不使用的情況。特別針對網購商品因價格低廉引發消費者盲目消費的情況,城關消協建議消費者在網購大宗商品特別是散裝、裸裝食品時,一定要在交易網站規定的退換貨期限前,試用或者食用,同時應注意適量購買,理性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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