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網購時代悄然到來,網絡購物亂象層出不窮,讓許多消費者大呼“傷不起”:防不勝防的釣魚網站、暴力分揀的快遞服務、天花亂墜的虛假宣傳、魚龍混雜的各色商品,諸如此類不勝枚舉。“3·15”將近,從化市法院公布兩起網絡犯罪案件,并對犯罪分子的常用伎倆一一剖析,提醒消費者擦亮眼睛,避免上當。
案例一
“專業化”造假 刷出來的“好評”信不得
2007年8月,被告人鄧某聰開始經營淘寶網店銷售鞋子,后為擴大經營,成立廣州市潮鞋閣貿易有限公司,先后組織、雇傭工人幾十人,分工明確,流水作業,先后在淘寶網、拍拍網等購物網站上注冊了多個網店,銷售假冒李寧、安踏品牌運動鞋1萬多雙,銷售額64萬多元,月均營業收入為5.3萬元。其設在從化市太平鎮一個村的售假窩點被工商執法人員查獲,共收繳假冒的李寧、安踏等品牌運動鞋2500雙,價值近20萬元。最終鄧某聰等人被從化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至有期徒刑四年不等的刑罰。
陷阱1▶▶“真貨假貨摻雜賣,安能辨我是雄雌?”
本案被告人鄧某聰成立的公司有其自身的運動鞋品牌,并以該公司為依托,在淘寶商城注冊的網店是專門銷售其自身品牌產品,但其在淘寶網、拍拍網等網站注冊的網店則進行混合銷售,即以銷售自身品牌產品為名,重點銷售假冒李寧、安踏等品牌運動鞋,使得消費者難以分辨經營者的資質,以及品牌的真假。
陷阱2▶▶網絡售假“公司化”,信譽評價全作假
本案涉案公司擁有員工三四十人,除了正常網絡經營所需的客服、倉管、包裝、校對等人員外,該公司還安排專人負責“刷信譽”、“給好評”,即這部分人員通過網絡各種途徑認識相互“刷信譽”、“給好評”的商戶后,相互購買對方價格相當的產品,相互間不發貨,相互抵消價錢,這樣可以在網店上顯示超高的銷量,并互相給予好評以迷惑消費者,最終換取更多消費者的信任帶動更高的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