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寧云商集團董事長張近東在全國“兩會”提案中呼吁政府監管VIE(可變利益實體)構架,建議稅收部門研究電子商務的征稅方式。步步高集團董事長王填更是直言全國電商漏稅超1000億——“網絡購物開票金額僅30%,70%未繳納任何稅費”,因此他建議制定《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法》,此言論一出,在業內引起了軒然大波。
淘寶網隨即對“漏稅1000億元”的說法表示質疑,并認為對那些“年銷售僅十幾萬元的網店賣家收稅,會打擊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并且指出“對個人網店強行征稅獲得的收益并不大,但征稅成本卻很高”。更有電商從業者激動地表示要抵制蘇寧,并發誓“絕不去蘇寧買東西”。
誠然,絕大多數的網店從業者都不會選贊成“對自己收稅”,尤其是淘寶網上的那些中小賣家,甚至將蘇寧視為“公敵”。但筆者認為,對網店征稅是大勢所趨,因為依據稅法,只要是在本國有經營活動產生收入的企業和個人都要依法納稅。有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中國電子商務零售交易以年均高于40%的增速迅猛發展,2012年交易總規模已達1.2萬億元,占據社會零售商品總額的7%,這是一個不小的比重,一些電商的營收都已過億,對這類營收較高的電商征稅是理所當然的。
該事件的背后其實折射出“店商”與“電商”沖突的升級。零售業實體門店和在線店商之間的“虛實”之爭,已經上升到政策和法律監管層面。相比“店商”,“電商”的運營成本本身要小得多,如果再沒有了稅收壓力,的確有失公平。對此,王填就明確提出,希望“平臺型電商和實體門店待遇一致”。電商從業者基于上述原因,攻擊“蘇寧欲拿政策打擊對手”的說法也是偏頗的,因為蘇寧是“店商”的同時也是“電商”,畢竟如果這個議案被通過,影響的也不只是VIE結構的阿里巴巴、京東和唯品會,也包括了蘇寧在內的其他中國互聯網創業公司。
對網店征稅是大勢所趨,但征稅忌搞“一刀切”,對不同的電商應采取不同的征稅政策。
(責任編輯: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