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9時,楊先生從工作地廣州趕到深圳市南山區法院遞交了關于要求京東商城兌現十倍獎勵即4990元及賠償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3150元的訴訟請求民事起訴狀,立案廳審查后簽收了訴訟材料。法院工作人員在征得楊先生愿意訴前調解的意向后轉交至該法院的調解中心,法院工作人員介紹說若調解不成就轉入訴訟程序通過審理判決,調解期間楊先生可隨時單方中止調解進入訴訟程序。
“從當初向京東客服投訴要求兌現十倍獎勵承諾到現在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了,對方一直不做正面回復,并且那些不合格的蠶絲被仍在銷售。315之前,也許訴訟能引起京東的重視,能讓他們早日履行承諾,兌現獎勵。”楊先生說。
購得問題蠶絲被 經投訴得到499元賠償
去年12月份時,天氣逐漸變冷,住在廣州的楊先生想給在深圳的家人買床被子。他在瀏覽京東商城發現一款標名為“恒源祥家紡全棉面料十孔蠶絲秋冬被芯”的蠶絲被,產品說明中講述恒源祥桑蠶被的五大功能,其中三項功能和蠶絲相關,又通過桑蠶吐絲結繭提絲拉網等過程講述了恒源祥蠶絲被的生產過程。產品說明中還用圖片對比形式講述恒源祥蠶絲被因采用了100%的一級桑蠶絲原料而與眾不同。“在產品參數里介紹該款被子市場價4000多,網絡價3000多元。而他們京東商城只賣499元,還有很多圖片佐證,馬上就動心買了!“楊先生說。
楊先生在2012年12月27日購買后發現該蠶絲被的包裝袋還不錯,但被子很沉,和想象中的蠶絲被相差較遠,后了解到《蠶絲被國家標準》(GB/T24252-2009)規定蠶絲被是指填充物含桑蠶絲(或)柞蠶絲50%及以上的被類產品。而自己買的那款只含20%的柞蠶絲,遠低于國家標準。“含量那么低,根本就不能稱作蠶絲被,卻以蠶絲被名義銷售。”楊先生說。
京東商城董事局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劉強東曾在2012年8月15日的新浪微博訪談中稱,在京東買到假貨水貨等于中獎了:“如果您能在京東商城買到假貨水貨,那恭喜您,您中獎了,你至少得到十倍的獎勵。”該承諾曾被微博網友轉發、評論近千次,也被《證券時報網》報道。
楊先生隨后通過京東商城網上客服進行投訴申訴,要求對方退貨賠償并給予價值10倍貨款的現金獎勵,京東商城最后讓該蠶絲被的服務商上海甄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給楊先生了499元的賠償金,但對楊先生10倍的獎勵的要求一直不答復。楊先生介紹說,他中間在京東網上投訴了兩三次,最近一次投訴后京東商城網上客服專門聯系了高級客服電話聯系他,但在說出訴求后,高級客服也只是僅僅簡單、直接否認有這樣的承諾而結束投訴。“當我提到劉強東的公開承諾后,她們要么否認,要么說京東商城沒有承諾,根本不解釋那樣的公開承諾為什么不算數,好像劉強東在獨自夢囈,沒人聽到也沒人相信。”楊先生郁悶的說。
向北京12315舉報知假售假 申訴要求十倍獎勵
楊先生發現他之前購買的那條蠶絲被的宣傳網頁把產品名稱中的“十孔蠶絲”修改成“20%蠶絲十孔纖維混合被芯”,價格也降為399元,并且在產品介紹中去掉了一些蠶絲、蠶繭說明,但仍有不少蠶絲被方面的宣傳,并且在實物圖中仍能看見“蠶絲被”字樣。“這樣改頭換面銷售雖然不像之前那樣誤導性強,但仍然是在以榨蠶絲冒充桑蠶絲,京東商城仍在銷售不合格的被子。”楊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