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發票新規會致電商升價”是誤讀
國家稅務總局新發布的《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將在4月1日起實施,有人解讀為“網購電商必須開發票”,甚至“會導致電商升價”。但昨日,記者采訪稅務人士得知,其實這個管理辦法是規范用國家稅務總局統一標準的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發票,跟電商開發票是兩回事。
網傳電商會因發票新規升價
昨日,一條“網絡發票4月起全國推廣 網購不納稅將成歷史”的微博被爭相轉發。微博內容稱,針對“網購不開發票不納稅的潛規則”,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公布了《網絡發票管理辦法》,有分析人士認為,網絡發票加快推廣能夠加強對電子商務的監管,緩解網上購物經常無發票的難題,為對電商征稅做準備。
隨后,又有媒體官方微博跟進轉發,甚至提出“電商價格會因此大幅提升嗎”的疑問。
對此,廣州稅務機關人士昨日對本報記者表示,新出臺的網絡發票管理辦法跟網店開發票是兩回事,管理辦法所說的網絡發票,簡單地說,就是采用稅局統一標準的開票系統開出的發票。
早在2009年,廣東地稅試點發票在線應用系統,當地企業登錄在線應用系統,錄入開票信息,系統就可自動生成發票號碼、查詢碼等信息,連同開票內容一起打印在空白發票上。企業的開票數據即時傳輸到稅務機關。
“可以說管理辦法的出臺是明確了網絡發票的法律地位。但具體操作上,管理辦法出臺后與廣州之前的做法相比沒有太大變化。”廣州地稅人士說道。
網店本來就應該開發票
廣州國稅目前仍未采用在線開票系統,市國稅人士昨日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相關通知要求推行網絡發票。至于網店開具發票問題,目前也沒有新的規定。
之前,國稅部門曾回應“網店征稅”問題稱,只要在中國境內發生交易,就應該納稅,并不會因為實體店還是網店有所區分,只是單純在網上交易的網店,由于缺乏實體地址,在稅收監管上有難度。
(責任編輯: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