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網店賣商品都必須開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最新出臺的《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在網購一族中引發了不小的震動:加強對網絡發票的管理,是不是意味著將要對電商征稅?不過,國稅總局相關專業人士昨天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卻表示這是被“誤讀”了:“并非針對電子商務,兩者不是一回事,目前對電商征稅的法律依據還不明確。 ”
《網絡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在線開具網絡發票,不得利用網絡發票進行轉借、轉讓、虛開發票及其他違法活動。省以上稅務機關在確保網絡發票電子信息正確生成、可靠存儲、查詢驗證、安全唯一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試行電子發票。上述辦法將從4月1日起實施。
隨后上述辦法被媒體解讀為“為電商征稅做準備”。“如果索要發票,網店會不會漲價? ”網購一族最關心的是網店會不會將稅負轉嫁給自己。不過,記者昨天就此采訪了國稅總局相關專業人士,對方表示“試行電子發票”與“向電商征稅”兩者不是一回事?!鞍吹览黼娚桃矐摾U稅,但目前對電商征稅的法律依據還不明確。 ”
這位專業人士稱,網絡發票是通過稅務部門的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發票,推行網絡發票的目的,是要實現普通發票“閉環管理”的最終目標,進一步規范普通發票管理,繼續加大對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和整治力度,從而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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