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而言之,就網絡音樂收費來說,有三座大山需要移除。其一是民意的大山,在網上免費收聽或者下載音樂,已經是中國網民多年以來的習慣,不管這種習慣是否合理,但總歸是一種客觀現實,相關網絡音樂平臺能否扛得住是個疑問。其二,是技術的大山。但至少從目前看,技術上還很難解決這個問題。其三,法律的大山,如果技術無法保證正版音樂的傳播,則法律將成為唯一依靠。但事實是,在互聯網時代,人們對盜版的高容忍度使相關法律幾成空文。
因此要真正實現網絡音樂的全面正版化,還須放棄“征稅式”思維,尋創新之路。比如,電視業的盈利模式就可借鑒。觀眾收看電視是免費的,但電視劇制作者卻可以通過把節目出售給電視臺獲得回報。
從這個角度講,高曉松們要從網絡音樂中獲取更多收入,與其向網民抽成,不如重新規范產業上下游各環節的利益分配,先拿回應該屬于自己的那塊蛋糕;與其頂著三座大山收費,不如先試試是否能從更符合互聯網精神的“免費”模式中找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