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北京12月10日訊 記者張蘭報道 為規范互聯網保險經營行為、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中國保監會專門起草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并于今天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保險機構應保證互聯網保險消費者享有不低于其他業務渠道的投保和理賠等保險服務,保障保險交易信息和消費者信息安全。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核保、理賠、退保、投訴及客戶服務等關鍵環節應當由保險機構直接負責,不得委托第三方網絡平臺進行操作和管理。此外,互聯網保險業務應由保險機構總公司集中運營、集中管理,不得授權分支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保險機構的從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
? ? 《征求意見稿》同時規定,保險公司在具有相應內控管理能力且能滿足客戶服務需求的情況下,除下列險種的互聯網保險業務外,不得將經營區域擴展至未設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包括:1.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2.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個人的家庭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3.能夠獨立、完整地通過互聯網實現銷售、承保和理賠全流程服務的財產保險業務;4.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險種。此外,高現金價值的人身保險產品、機動車保險產品不得將經營區域擴展至未設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 ? “保監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并公布可異地經營險種的范圍。”據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根據《征求意見稿》規定,對于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保險標的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果保險公司沒有設立分公司,保險機構應在銷售時就其可能存在的服務不到位、時效差等問題作出明確提示,要求投保人確認并留存確認記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業務范圍和經營區域,應與提供相應承保服務的保險公司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