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支付寶紅包分享到微信的功能僅半天即遭微信封殺之后,2月3日在微信開店的商戶反映,微信切斷了所有微信電商的支付寶接口,導致用戶無法完成支付。如今,微信封殺擴大范圍,蝦米音樂、網易音樂等也“中槍”。
騰訊和阿里從2013年7月開始相互封殺,如今相互封殺之火越燒越旺,但二者并沒有從中得益,消費者和商家成為二者廝殺的犧牲品。
這次微信封殺支付寶紅包乃至微信電商支付寶接口,使得微信電商六成用戶無辜受影響,最終損害的還是微信用戶體驗,降低了微信用戶的便利性,也可能使得一些微信店鋪用戶被迫離開。
互聯網思維是創新思維,是高效開放的思維。作為大型互聯網企業又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對競爭對手封殺的行為不是開放思維,而是作繭自縛思維。無論是騰訊封殺阿里,還是阿里封殺騰訊,都與互聯網思維背道而馳,都是不顧或犧牲客戶利益的愚蠢舉動。
截至2014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6.49億人,手機網民規模達5.57億人,手機支付用戶規模達到2.17億。互聯網金融移動支付業務市場潛力非常之大,爭奪和競爭這塊大蛋糕本無可厚非,但必須使用正確、明智、有利于消費者和商家客戶的手段,比如:像蘋果公司一樣圍繞消費者體驗這個核心不斷開發出新產品,提高用戶體驗。騰訊和阿里應通過自己的產品創新、支付手段安全保障等爭取用戶,而不是采取相互封殺這種殺敵八百自損一千、損人不利己的手段。
無論是阿里系還是騰訊系,不僅要將互聯網思維——創新、開放、高效掛在嘴邊,貫徹在業務領域,更要用到經營管理,特別是市場競爭上。開放而不能封閉,更不能相互封殺,才能雙贏而不是雙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