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融資,實施起來并不樂觀。就怕出現沒什么企業愿意降低自己的利潤、花費很長時間用金融的方式解決資金缺口。而且,另一層面的擔心是,地方政府可能會將有實力的企業留給自己使用,而不會真正用于公共福利性質的建設。”
棚戶區改造不止有政府層面的支持,更將得到金融領域的助力。9月24日,國家發改委在官網發布了《支持棚戶區改造有關問題的通知》,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凡是承擔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任務的企業,均可申請發行企業債券用于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
《通知》還稱,鼓勵民營企業根據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安排,通過直接投資、參股、委托代建BT等多種方式參與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并申請發行企業債券。
“對部分群體來說,棚戶區改造本身就是福利行為,非完全的盈利行為。”中國價值指數首席研究員崔新生日前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說,“這會讓不少企業缺乏很強的動力,更讓資金缺口成為棚戶區進一步改造的障礙。”
不過,一旦國家發改委上述建議在市場中得到實施,業內預計,通過企業債券等融資渠道,一方面,可緩解企業對資金的“焦慮”和“不積極”;另一方面,更能促進宏觀項目的實施。
錢是關鍵
對于棚戶區改造,官方今年給予了足夠的重視。6月2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再次明確了棚戶區改造的地位:可以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屬于既利當前,又利長遠,“對于經濟的穩中有進,結構的調整,是一舉多得的有效措施”。
此前,李克強也曾多次提到,“棚改既是民生工程又是發展工程,可以帶來很大內需,也有利于調節收入分配,起到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多重效應。”
對此,國務院7月的《通知》明確,今后5年的1000萬戶改造目標具體分解為:改造城市棚戶區800萬戶,改造國有工礦含煤礦棚戶區90萬戶,改造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30萬戶,改造國有墾區危房80萬戶,其中,2013年改造304萬戶。
“如此大規模的改造,最關鍵的問題還是資金怎么來。”當時,就有專家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評論稱。
事實上,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本月稍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曾坦言,“除改造難度高之外,資金缺口大是此輪棚改的最大問題。”
對此,齊驥的建議是,“除了政府投入,還需大量社會資金和金融的支持,同時還應通過稅費減免等,盡可能降低成本”。
本報記者查閱資料發現,齊驥的建議實際上并不新鮮。在6月2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在資金籌措方面就曾提出過多個建議,并承諾“今后將會加大政府中央的財政投入,另外強調多渠道融資”,同時,明確了“省級政府是責任的主體”。
“未來五年,落實棚戶區改造資金,需要多渠道努力。”住建部隨后在7月稱,“通過加大各級政府資金支持、加大信貸支持、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規范利用企業債券融資、加大企業改造資金投入等。”
國家發改委8月底又下發有關《通知》強調,對專項用于棚戶區項目發債募集資金額度比例放寬至總投資的70%上線,同時,首次明確鼓勵企業發行“債貸組合”專項債券用于澎湖去改造項目建設。
多渠道融資
而最新的《通知》顯示,凡是承擔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任務的企業,均可申請發行企業債券用于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
企業債券又稱為公司債券,是企業依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道理是一樣的,就是為了多渠道融資,解決資金缺口。”一位江蘇的民營企業家《國際金融報》記者評述稱,“但問題是,從風險的角度看,企業要考慮發多少債券合適,同時,也要將流程的時間成本考慮在內。畢竟,不少企業不可能完全站在‘義務打工’的隊列里。”
對此,《通知》強調,為更好地發揮企業債券融資在我國經濟“穩增長、調結構、轉方式”中的導向作用,國家發改委對企業債券發行申請,按照“加快和簡化審核類”、“從嚴審核類”及“適當控制規模和節奏類”三種情況進行分類管理,有保有控,支持重點,防范風險。
“對于專項用于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發債申請,在相關手續齊備、償債措施完善的基礎上,按照我委‘加快和簡化審核類’債券審核程序,優先辦理核準手續,加快審批速度。”國家發改委強調。
與先前的表述一致,國家發改委還鼓勵企業發行“債貸組合”專項債券用于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同時,棚戶區改造項目可發行并使用不超過項目總投資70%的企業債券資金。鼓勵有條件的市、縣政府對棚戶區改造項目給予債券貼息。
“多渠道融資,實施起來并不樂觀。”北京工商大學教授陳及對《國際金融報》記者擔心,“就怕出現沒什么企業愿意降低自己的利潤、花費很長時間用金融的方式解決資金缺口。而且,另一層面的擔心是,地方政府可能會將有實力的企業留給自己使用,而不會真正用于公共福利性質的建設。”
因此,一些措施應盡可能不要成為“書面文章”,只是說說,而不去真正地實施。
“多渠道投資,還要考慮資金管理的問題。比如,對于多元投資,要有一個清晰的比例,即地方政府占比多少、企業多少、債券多少。”崔新生說,個人認為,最好有一個較為集中的方式,如專門設立棚戶區改造基金,籌措相關費用。
監管不能丟
在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看來,關于棚戶區改造的資金使用,更不能忽視監管問題。“這要取決于政府的執行力度,并要樹立堅決打擊違規行為的決心。”孫立堅說,“否則還會出現審計不過關的情況。”
9月9日,新華社曾報道稱,審計署在審查棚戶區改造工程跟蹤審計時談到了多個問題。比如,一些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違規享受了相關保障待遇,一些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重復享受了相關保障待遇;一些項目代建企業等單位違規出售保障性住房,一些住房被有關單位、個人違規用于拆遷周轉、轉借出租等。
“除了一些單位和個人財經法制意識不強外,也暴露出相關制度不夠健全完善,如資金監管、待遇資格審核審批、后續管理等配套政策和工作機制還不健全等。”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司長陳太輝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強調,棚改資金運行到哪里,審計監督就跟進到哪里,審計機關將繼續用“火眼金睛”看好民生資金。
“可以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將每家每戶的信息透明公布。另外,要加大查處力度和懲罰力度,最后可以增加第三方的監督主體。”孫立堅還建議。
事實上,上述《通知》也強調了監管的作用。“加強企業債券存續期監管。”國家發改委稱,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應督促發債企業嚴格履行相關義務,規范運作程序,及時誠信披露信息,按照核準的用途將債券資金用于棚戶區改造項目,確保債券資金專款專用。
《通知》還稱要“加強企業債券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發行專項用于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企業債券,發行人、各中介機構等利益相關方應在規劃、征地、拆遷、建設、資金管理、償還等棚戶區改造各個環節建立完善綜合信用承諾制度,相關方要分別簽署信用承諾書,承諾遵守法律法規、規范性要求和發債約定,規范與債權人利益有關的各項行為,承諾如有違規或違約將自愿接受懲戒。”國家發改委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