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里有避孕藥”“南京豬肉鉛超標”“舟山人頭發里汞超標”一條條聳人聽聞的微博的炮制者,竟是一名打著“環保人士”“專利持有人”旗號的商人董良杰,而他的最終目的是銷售自己生產的凈水器。而為董推波助瀾的,竟是薛蠻子。薛指導董發駭人微博并轉發,在董人氣暴漲后,薛再投資董的凈水器公司。昨天,北京警方披露,董良杰因涉嫌尋釁滋事被拘留。
出頭之路
欲做“凈水大王”融資屢碰壁
47歲的董良杰,在新浪微博的認證身份是“微鼻砷和重金屬過濾技術、生物陶技術發明人,微陶環保聯合創始人”,粉絲超過30萬。公開資料顯示,董良杰畢業于山東農業大學,后進入中國人民大學就讀新聞專業雙學士。1999年,董良杰以陪讀的身份在夏威夷大學攻讀碩士學位,主修環境專業。2008年12月,董良杰回國。
據媒體報道,董良杰回國后創辦了北京微陶環保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致力于微鼻重金屬水處理專利技術的推廣和相關環境污染的工程治理”。警方證實,董良杰在北京、蘇州各有一家公司,在河南還有一家工廠。
董良杰還在淘寶上開網店銷售凈水產品,月銷售額5至8萬元。但在他看來,這還遠遠不夠。董良杰說,他是有野心的,希望做“中國凈水器行業的喬布斯”。
為了得到關注,董良杰頻頻參加各種研討會,四處推薦自己的專利,但始終無人關注,也沒有人愿意投資。
勾上大V
借霧霾搭上薛蠻子增影響力
2011年初,董良杰發現,微博是一條能夠快速積累人氣、擴大影響力的捷徑,是一個不用花錢的宣傳平臺。時值日本發生核污染事故,公眾開始關注環境污染,董良杰以所謂環保專家、海歸學者的身份注冊了微博賬號“環保董良杰”,發表關于環境污染方面的微博,漸漸積累了一些人氣,粉絲迅速躥升到3萬,到當年11月份,達到了8萬。但是,這仍無法滿足董良杰的野心,他將目光瞄準大V們,希望得到他們的支持,快速提升影響力。
機會很快就來了。2011年11月份,薛蠻子在微博上曬了一張自家陽臺大霧的照片。董良杰抓會,評論稱:“這是霧霾,含有大量有毒的PM2.5,對人體健康不利,特別不宜于室外活動”。這條評論果然引起了薛蠻子的關注,并將該評論轉發,引發更多人關注。
董良杰事后給薛發私信,稱自己是夏威夷大學的老師,研究空氣、水和重金屬等方面的污染,有些數據可以提供給他。通過微博私信,兩人建立了初步聯系。
2012年初,董薛在北京會面。董稱自己在美國研究重金屬污染,目前在河南有工廠。初次見面,董良杰就向薛提出投資請求。董良杰承認,他有私心,想借助薛的影響力,轉微博。“給我增加點影響力”。但薛蠻子最初認為董良杰的工廠規模太小,還達不到能讓他投資的標準。但薛蠻子還是留了后手,表示愿意和董做朋友,幫其轉發微博。
□造謠傳謠
造駭人微博薛蠻子出任導師
據警方統計,董薛二人合作后,董良杰至少制造了12起“駭人聽聞”的虛假微博。這其中就包括廣受關注的“自來水里有避孕藥”“南京豬肉鉛超標”“舟山人頭發汞超標”等。這些微博再經薛蠻子轉發推廣,迅速擴散發酵,對環境污染疑慮、恐慌的情緒在網民中蔓延。
用薛蠻子的話說,雖然生意沒有做成,但兩人就此成為了朋友。董良杰稱,每當有比較重要的文章,都會讓薛蠻子幫忙轉發,薛也基本都是不加核實就直接轉發。而對于如何發微博,董良杰也得到了薛蠻子的大力“指導”。董良杰說,薛蠻子告訴他,枯燥的微博沒人看,“不能太專業,要通俗化,現在網上流行標題黨,容易吸引眼球,又容易得到關注”。
董良杰說,雖然微博標題由他來起,但基本上也采納薛的建議,“比如說涉及到不孕不育,就說環保不抓斷子絕孫,直截了當。比如說畸形兒高發,老百姓聽不懂,就說生個孝沒屁眼,這樣的話比較容易傳播”。
在“自來水里含避孕藥”的微博里,為了引起公眾的關注,董良杰除了聽薛蠻子的建議,起了一個駭人的標題,內容中還加入了“后果難料”等詞句。“這更容易引發聯想,造成大家心里都沒底。”董良杰說。
恐慌營銷
網扒論文斷章取義搞恐慌營銷賣產品
據北京警方披露,董良杰發布的所謂“科普”微博,都將網上一些僅是學術探討性質的論文中未定論觀點,“嫁接”編造發布在微博上。
其中,“自來水里有避孕藥”事件,就是來自一篇他人的論文。原論文作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論文只提到水源中檢出這類物質,并不等于“避孕藥環境污染可導致野生動物不育或降低再生能力”,也未提及是自來水,董的微博是誤導。
在炮制“舟山人頭發里汞超標”的微博時,兩條微博薛蠻子都進行了轉發,但薛蠻子承認,事后他還曾帶著粉絲一塊兒去舟山吃了魚。有網友指出,這個董發布的數據來自網站一篇文章,文章中提到,日本人和中國臺灣人的頭發中含汞量都比舟山高,但董只截取了一部分。
在炮制“南京農大動物學院研究員隨機檢測南京市場上豬肉,發現南京豬肉鉛超標率達38%”的微博中,董良杰這組數據也被查出來自在校研究生發表在2011年7月25日的論文《南京和濰坊豬肉中重金屬及部分微量元素含量調查》,但論文引用的是“高品質綠色”標準,并不是“常規無公害”標準,前者是更高標準,后者是通行標準。
董良杰說,他積累人氣,就是為了節省大批的廣告費和代言費,因為微博上基本上不花錢。有網友就指出,作為賣凈水設備的公司,“傳謠背后潛伏的是巨大的商業利益”,并指董的這種策略實際上是一種“恐慌營銷”。
身陷囹圄
眼看董良杰成氣候薛蠻子投資200萬
眼看董良杰在網上逐漸成了氣候,又考慮到其專業背景,薛蠻子覺得,董的凈水器開發后有市場潛力。今年1月,薛蠻子終于出手了,他給董投資200萬元,其中100萬是自己投資,另外100萬出自其與他人合作的公司。薛搖身一變成為董良杰公司的股東。在獲得薛的投資后,董良杰的專利產品也開始正式投入量產。
但董良杰的發財夢沒能做太久,9月11日,董良杰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中國凈水界的喬布斯”夢斷高墻。
記者了解到,進入看守所后的董良杰情緒低落。董良杰說,問題微博給當地產業和人們的生活造成了影響,“補上遲來的道歉”。董良杰說,在微博上做科普也好,傳播其他信息也好,希望以他為戒,“嚴格遵守科普的職業道德,提供真實、全面、客觀的信息給公眾”,他進來后才發現,“自由和尊嚴比名聲和財富更重要”。
薛蠻子也表示,作為一名影響力比董良杰大得多的網絡大V,盲目地轉發微博,“影響到了當地漁民的經濟收入”,不經核實就轉發是不負責任的,忽視了作為大V應有的社會責任感。
對話
薛蠻子并非“因言獲罪”
近期,國信辦、公安部等多個部門聯合整治網絡謠言,受到廣泛關注。昨天,針對公眾關心的網絡謠言如何界定、“薛蠻子”被抓是否因為是“大V”、“轉發謠言信息500次”以上是否判刑、網站在治理網絡謠言中應承擔什么責任等問題,國信辦相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被抓無關大V身份
記者:有人說薛蠻子被查出是“因言獲罪”?
國信辦:最近查處的多名利用互聯網制造和故意傳播謠言人員,有的是為達到個人目的、非法攫取經濟利益而故意造謠傳謠,如“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有些人因違法犯罪被查處,可能其在網上影響較大,有輿論避開其違法行為,只強調“大V”或網絡名人,甚至造謠說“因言獲罪”,這是誤導。如“薛蠻子”被依法查處是因為嫖娼、聚眾淫亂及涉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和他的“大V”身份無關。
構成犯罪才可判刑
記者:是不是造謠就要受到刑事追究?
國信辦:造謠誹謗,傷害了他人或社會,當然要承擔責任,這是無可非議的。對于不是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的,以批評、教育為主。最高法發言人曾指出,即使檢舉、揭發的部分內容失實,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或者不屬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而在網上散布的,就不應以誹謗罪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對于“兩高”相關司法解釋,表述為謠言信息轉發達500次、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就可被判刑準確嗎?
國信辦: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即可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顯然,根據這一規定,被轉發500次的對象是特定的誹謗信息,而不是其他信息。
網絡不是謠言空間
記者:有網民說整治網絡謠言就是壓制言論?
答:這是錯誤的觀點。打擊網絡謠言有利于保護正當的言論自由。網絡空間不能成為謠言空間。放任謠言傳播,無異自毀網絡。世界上任何國家都不允許謠言傳播。任何個人的自由必須在法律的范圍內行使,不能無法無天,必須以不妨礙別人的自由為前提,自由不應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