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下稱“國合會”)指出,盡管可持續消費早已出現在中國的“21世紀議程”中,中國政府也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促進可持續消費。然而,中國還沒有能夠大力推動可持續消費的系統化政策措施,如總體框架和國家行動計劃。
環保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國家發改委學術委員會和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等相關研究也發現,將可持續消費作為優先政策可以形成眾多機遇,包括低碳城鎮化、家庭與個人消費行為改變、創新型商業模式、高品質的綠色產品、國際競爭力增強以及社會發展機會增多等。
不可持續的消費模式?
國合會“可持續消費與綠色發展”課題組(下稱“課題組”)研究結果顯示,我國的人均自然資源使用率正在迅速增加,在一些城市中,人口因素維持著較高的消費水平。盡管還沒有達到美國、歐洲和其他工業化國家的人均水平,但其不斷向上發展的趨勢無疑應該得到關注。
這種向上的趨勢表現在中國迅速攀高的人均生態足跡。課題組研究顯示,按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計算,2010年,美國為17.3噸,加拿大為15.7噸,德國為9.3噸,日本為9噸,中國為5.4噸。中國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與美國及加拿大相比雖然較低,但已與歐洲國家如瑞典或荷蘭達到同等水平。
“高生態足跡、高收入和高消費模式之間的關系是顯而易見的。”世界自然基金會2012年生態足跡報告稱。
課題組預測,到2030年,我國將成為世界最大消費國,城市中等收入人群超過5億人。雖然這種轉變可能會平衡國民經濟的組成部分,但所帶來的徹底改變也將會創造新的,也許甚至是前所未有的資源需求,尤其是家庭能源需求的變化、交通方式的變化,以及食品消費的變化等。課題組認為,如果不加以正確的引導,在當前城鎮化進程中,很多農村人口有可能最終會變為城市中的高收入消費者。
課題組外方組長、德國可持續消費與生產合作中心主任邁克爾?昆特介紹,目前,歐盟層面的很多政策戰略都把可持續消費和生產(SCP)作為優先關注領域。
2008年,歐盟制定并頒布了“可持續消費、生產和產業行動計劃”,重點關注改善產品的環境績效以及增加對可持續產品的需求。該行動計劃主要包括8個關鍵方面:對更多產品提出生態化設計要求;強化能源和環境標簽體系;對高能效產品進行獎勵并實施政府采購;實施綠色公共采購;產品數據和方法的一致性;與零售商和消費者合作;支持產業部門提高能源效率、生態創新和環境潛力;在國際范圍內促進可持續消費和生產。
目前,歐盟在促進更可持續消費模式方面已經有所進步。如有機產品市場在歐洲迅速增長,已經占到全球有機產品市場在2007年總收入的50%以上。在歐洲,自愿性信息工具已被廣泛使用,包括產品的生態標志(ISOI級)、環境產品聲明(EPD,ISOIII類)、有機食品標簽、提供給消費者的建議和教育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生態標簽(用來鼓勵卓越的環境績效)是整個歐洲都認可的自愿性標簽。該標準由科學家、非政府組織和利益相關者協商制定,旨在建立可信、可靠的方式做出對環境負責的選擇。盡管屬于自愿性協議,由于歐盟生態標簽的競爭力和對環境的承諾,歐洲數以百計的公司都已加入。
可持續消費路線圖?
1994年4月,我國政府發布了《中國21世紀議程》,明確提出中國“建立可持續消費模式”。在此之后,可持續性消費的概念體現在一些可持續性發展政策中,但可持續消費戰略仍未納入國家發展計劃和重要法律中,也未能系統地列入國家政策框架內。
課題組分析認為,至今仍不能有效促進可持續消費的一個原因是,重要的法律中沒有體現不同消費水平的需求,如《環保法》沒有提及可持續消費的概念,沒有提及可持續消費政策如何能有效地減少工業污染和保護自然資源;《消費者權益法》也不包括促進消費者使用綠色產品的權利,以及關于如何指導消費者進行消費的方針政策。
“要在中國成功推動可持續消費,政府應該采取整體性戰略方針。”課題組認為。
此外,課題組也建議,需要根據中國各地區的發展水平,采取差別化措施建立可持續消費模式。
“新版《環境保護法》應有具體條款遏制工業、家庭和公共部門不具有環境可持續性的消費行為。”課題組建議,修訂《政府采購法》,納入更多的可持續消費行為,如對現有的節能產品采購清單和環境標志清單進行修訂,增加新的可持續產品種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應對可持續消費做出具體規定。
“從中期來看,建議出臺專門的《可持續消費促進法》,該法應包括特定消費領域和消費水平的目標,如資源、糧食、能源和水的人均消費水平目標值。”課題組表示,還應從家電補貼清單中排除超大型電器和奢侈消費電子產品如大屏幕電視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的國合會上,環保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國家發改委學術委員會、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和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等機構的專家學者們共同提出了中國《可持續性消費行動計劃》應遵循的三大原則:
采用綜合性生命周期視角,考慮從資源開采、生產、運輸、零售、消費到壽命終期處理各個環節的全部影響;促進利益相關方參與;確認并利用中國可持續發展現有措施的協同作用,尤其是低碳和循環經濟方法,促進就業和特定可持續消費政策工具(如產品標簽)或政府倡議(如低碳城市、可持續政府采購)的可接受性。
在國合會今年為中國政府提交的《可持續消費與綠色發展》研究報告中,繪制了中國可持續消費路線圖。路線圖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將可持續消費納入“十三五”規劃,發展并確立可持續消費的制度基礎,修訂現有法律政策框架,納入可持續消費。優先在住房(包括家電)、交通、食品和服裝四個領域進行重點實施。
第二階段:改善和擴大法律政策框架,在中國新興城市中產階層中積極推廣可持續消費模式。根據當地具體情況,為利益相關方調整和制定一攬子計劃。
第三階段:在整個社會范圍內持續提高可持續消費的能力和水平。目標是使可持續消費在住房、出行、食品和服裝領域的影響水平達到最高??傮w人均消費影響下降,城鄉收入與消費水平之間的差距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