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北京2月12日電財政部近日印發《關于加強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和教育資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和教育資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市縣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將土地出讓收入足額繳入國庫,不得隱瞞土地出讓收入規模;要嚴格按規定口徑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兩項資金,對于簡單按照土地出讓收入的一定比例計提兩項資金的,要限期糾正。《通知》稱,市縣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分季計提兩項資金和劃轉中央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不得按半年一次或拖延到年底一次性計提和劃轉。對于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要嚴格按20%比例,將中央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及時足額劃轉中央國庫,不得在財政專戶或地方國庫滯留和占壓。
《通知》要求,市縣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將土地出讓收入足額繳入國庫,不得隱瞞土地出讓收入規模;要嚴格按規定口徑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兩項資金,對于簡單按照土地出讓收入的一定比例計提兩項資金的,要限期糾正。《通知》稱,市縣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分季計提兩項資金和劃轉中央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不得按半年一次或拖延到年底一次性計提和劃轉。對于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要嚴格按20%比例,將中央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及時足額劃轉中央國庫,不得在財政專戶或地方國庫滯留和占壓。
現行財稅體制下,土地出讓收入是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但這一塊收入有相當比例要計提為農田水利等專項基金。根據財政部公布,2013年全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本級)48007億元,增長40.3%。主要是土地出讓合同成交價款增加較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4.125萬億元,比上年增長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