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發布的《中國農村金融發展報告2014》顯示,農村家庭的正規信貸可得性約為27.6%,低于40.5%的全國平均水平。農村民間借貸參與率高達43.8%,民間借貸活動非常旺盛。
該報告由中國農業銀行與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聯合發布。
調查結果顯示,農村正規信貸需求十分旺盛,有借貸需求的家庭比例達到19.6%。其中,低收入農業家庭有農業生產信貸需求的比例達到52%。農村家庭的正規信貸可得性約為27.6%,低于40.5%的全國平均水平。
但進一步分析發現,未能獲得銀行貸款的72.4%的農村家庭中,有62.7%的農村家庭雖然需要資金但是沒有到銀行申請,只有9.8%的家庭向銀行提出申請貸款但是被銀行拒絕。
對此,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主任甘犁指出,農民從正規渠道取得貸款占比低主要是沒有去申請,與教育水平、家庭金融知識和金融服務可得性等因素有關。我國農村家庭所在村周圍的銀行網點平均數僅為0.77個,與城市家庭所在小區的2.63個相比差距較大。
值得一提的是,在農村地區,家庭開戶行排在前三位的分別是信用合作社、中國農業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
甘犁解釋說,“農村居民因位置便利而選擇信用合作社、中國農業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位置便利是家庭選擇銀行的最主要原因”。
此外,農民的貸款需求一般通過民間借貸來解決。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有34.7%的家庭參與了民間借貸,農村民間借貸參與率高達43.8%,顯示出中國農村家庭民間借貸活動非常旺盛。
從民間借貸的來源來看,在農村,兄弟姐妹是民間借貸的主要來源,比例達到了36.1%。同時有30.4%的農村家庭從其他親屬渠道獲得了借貸,只有0.7%的農村家庭會去民間金融組織借款。
根據2013年的調查數據,全國家庭債務總額中只有15.8%來自于農村家庭。全國有債務家庭的戶均債務負擔為134745元,而農村有債務家庭的戶均債務為55113元,遠遠低于全國水平。
目前農村家庭借貸主要用途為生產性經營和房屋購建。甘犁表示,農村土地的抵押能夠顯著提升正規信貸可得性,以工商業經營貸款為例,若土地能夠抵押,則抵押后估計獲得貸款的概率將比目前獲得的貸款比率增加18.3%。但在總體被拒信貸需求基數不大的情況下,作用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