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取消和下放取得一定成效后,打好“補丁”、堵好“后門”的任務升級。未來在繼續深入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同時,占比達30%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會加速。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26日從中央編制辦公室(下稱“中編辦”)相關人士處獲悉,目前,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清理工作已經全面啟動。
這名人士表示,這次清理的對象是國務院下屬各部門。有關部門將按照國務院4月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清理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進行落實和督促,于一年內對中央部門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予以取消或依法調整。
中央非行政許可審批將成歷史
“此次清理對象是已向社會公開的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匯總清單所列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該人士介紹,根據審批對象的不同,這些事項包括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審批事項和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審批事項。
本報記者梳理國務院審改辦此前公開的匯總清單發現,該清單涵蓋了60個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國務院部門,各部門目前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共計1235項,其中,行政許可861項,非行政許可審批37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仍占30%。而官方統計,目前已經分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總計463項。
參與國務院督查小組調研的人士昨日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在簡政放權督查中,一些部門通過各種形式又先后設定了一批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許多非行政許可審批的內容本身應該屬于政府職責,再設立審批制度只會阻礙市場活力的釋放,同時形成尋租空間。
本報記者梳理發現,根據不同情況,前述《通知》將本次待清理的“非行政許可審批”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審批事項,第二類是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審批事項。
按照國務院要求,第一類要于《通知》印發后一年內予以取消或依法調整為行政許可,第二類則要求應取消或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
中編辦政策法規司司長王龍江近日再次表態:“明年5月前,所有的非行政許可事項都將被消滅,不再開后門,不再保留灰色地帶”。王龍江同時稱,取消是原則,調整是例外,例外必須嚴格把關,所有轉為行政許可的必須過三關,過地方政府和部門的關,過審批對象的關,過專家學者的關。
地方重災區需跟進
中央非行政許可審批的清理有了時間表,地方亂象更值得關注。在簡政放權的大潮中,回潮較為嚴重的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而這些新添的審批項目名目主要集中在非行政許可審批領域。
一名中部省份發改委人士昨日告訴本報,由于非行政許可審批沒有法律依據,地方政府可根據法規、政策自行設置,十分難監管,邊減邊增、先減后增等現象十分普遍。為何如此?他解釋說,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涉及到很多社會組織的切身利益,因此從某些角度看比取消行政審批難度還要大。“政府部門與各種協會、社團的歷史淵源太深了,要打掉別人的飯碗,不容易。”
但也有一些地區果斷先行全部取消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據官方消息,天津市政府上半年通過2014年版《天津市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廢止了5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自此在天津成為歷史。
在這份目錄中,類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審批”、“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標準審批”、“接收軍隊轉業干部審批”、“發放社會保障卡審批”這樣與政府部門之間的重復性審批的事項全部取消。
“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審批”、“棉花質量公正檢驗審批”、 “工傷認定”等具有行業性質的通過行業協會、中介機構進行管理或自行處理。最后,將“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審批”、“建設工程檔案驗收審批”等依法轉為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前述地方發改委人士稱,天津分類處理的做法值得學習,但在他看來,目前大部分地方存在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即使全部取消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