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24日),財政部發布土地出讓收支情況,2014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42940億元,同比增長3.1%。
其中土地出讓收入成本性支出33952億元,同比增長0.7%,占總支出82.4%,相當于八成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征地拆遷及農民補償等。
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土地拆遷的成本越來越高,在扣除拆遷開發等成本后,地方土地出讓凈收入越來越少,差額只有幾千億,進一步影響了地方支出。
受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去年土地出讓收入增速呈現逐季回落的趨勢,其中,一季度增長40%,二季度增長14.2%,三季度增長0.5%,四季度下降21.6%。
土地出讓收入減少,一方面投資增速放緩導致用地需求不足,另一方面,房地產市場低迷導致土地出讓面積萎縮。數據顯示,受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的影響,全國土地出讓面積27.18萬公頃,同比下降25.9%。《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從2007年開始,全國土地出讓收支全額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現行土地出讓收入為“毛收入”,包含了成本補償性費用。
在土地出讓支出上區分為兩大類:一類為成本性支出,包括征地拆遷補償支出、土地出讓前期開發支出、補助被征地農民支出等。
另一類為非成本性開支,從扣除成本性支出后的土地出讓收益中安排,依法用于城市建設、農業農村、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個方面,使城鄉居民共享土地增值帶來的收益。
因此,在2014年全國土地出讓支出41210億元中,約有33952億元用于用于征地拆遷補償、土地出讓前期開發、補助被征地農民等,同比增長0.7%,占總支出82.4%,這等于大部分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征地補償等。
在扣除成本性支出后,去年形成的土地出讓收益為8987億元,同比增長13.3%,占全國土地出讓收入20.9%。
在非成本性支出中,城市建設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繼續增加,農業農村支出有所減少,用于農業農村支出2435.49億元,同比下降9.3%,占非成本性支出33.6%。
張斌認為,隨著經濟下行,土地收入下降,但是要穩增長又要增加支出,還要進一步減稅,這需要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擴大投入,而地方收入減少支出擴大,只能通過發債彌補赤字,另一方面要優化支出結構,在穩增長和保收入間,需要權衡,支出結構優化要調整,該減的就減,該花的錢得花到位。
財政部還提到,當前土地出讓收支管理仍存在諸多問題,主要包括違法違規用地現象依然嚴重。據國土資源部統計,2014年全國共發現土地違法案件81420件,涉及土地面積4.09萬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