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斗效應”動搖壟斷利益?
銀聯在上月召開的四屆六次董事會上,提出《關于進一步規范非金融支付機構銀聯卡交易維護成員銀行和銀聯權益的議案》:
9月起,各成員銀行停止向非金機構新增開通銀聯卡支付接口,存量接口上不再新增無卡取現、轉賬、代授權等銀聯卡業務
年底前,非金機構線下銀聯卡交易以間聯或直聯模式一點接入銀聯網絡,商業銀行不再保留其與非金機構銀聯卡線下交易通道
2014年7月1日前,實現非金機構互聯網銀聯卡交易全面接入銀聯
銀聯收編第三方支付動真格了。
上證報昨日從權威渠道獲悉,中國銀聯正督促各成員銀行統一行動,逐步將非金機構銀聯卡交易全面遷移至銀聯網絡,并首次明確提出了實現該目標的時間節點——2014年7月1日之前。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在上月召開的中國銀聯四屆六次董事會上,中國銀聯已提出動議,并且提出了詳細的路線圖和時間表,目標直指第三方支付公司。
銀聯再提“招安”第三方支付
這位知情人士對記者說,如果這份在董事會上提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非金融支付機構銀聯卡交易維護成員銀行和銀聯權益的議案》(以下簡稱《議案》)得以實現,那所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將統一被中國銀聯“收編”至麾下,實現銀聯對市場的絕對壟斷和控制。
事實上,這已不是銀聯首次流露“招安”之意。今年6月,媒體披露了銀聯去年12月19日印發的《關于規范與非金融支付機構銀聯卡業務合作的函》(簡稱17號文),引發業界廣泛討論。然而,7月24日至25日舉行的銀聯四屆六次董事會上提出的《議案》,不僅延續了17號文提出的思路,細節方面更加豐富。
《議案》提出,“201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非金機構線下銀聯卡交易業務遷移,統一上送銀聯轉接,同步規范互聯網銀聯卡支付業務。”;“2014年7月1日前,實現非金機構互聯網銀聯卡交易全面接入銀聯。”
有意思的是,《議案》還特意總結了此前類似行動失敗的原因,“一是非金機構規范工作在商業銀行內部牽涉業務條線較多,各自訴求不同,商業銀行內部沒有形成合力;二是,單個商業銀行和銀聯單獨落實難度較大,需聯合統一行動”。
為督促各大銀行配合銀聯的工作,《議案》提出由銀聯和成員銀行共同成立非金機構規范專項工作組,并由“銀聯與董監事成員銀行建立公約,一致行動開展規范工作;定期通報各方工作進展,促進參與各方統一行動。”
《議案》還提出了每一階段具體的工作步驟,如“2013年9月起,各成員銀行停止向非金機構新增開通銀聯卡支付接口,存量接口上不再新增無卡取現、轉賬、代授權等銀聯卡業務”;“2013年年底前,非金機構線下銀聯卡交易以間聯或直聯模式一點接入銀聯網絡,商業銀行不再保留其與非金機構銀聯卡線下交易通道”。
有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負責人稱,見到這份議案后“倒吸了一口涼氣”。“銀聯這是在釜底抽薪,照這樣一步步執行下去,目前市場上200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要么自動投向銀聯懷抱,要么接受被‘清剿’退出的命運。”
據銀聯方面披露,目前已有50多家非金機構接入銀聯網絡。但從記者掌握的情況來看,其中并無占據主流地位的“那幾家公司”。
“國標”和“街舞”的利益之爭
對收編第三方支付,銀聯在《議案》中給出的理由是:“非金機構通過和商業銀行直聯,大量違規開展銀聯卡支付及其他業務,嚴重損害商業銀行和銀聯的商業利益和品牌權益。
部分非金機構還依托互聯網電子商務掌握的大量客戶數據,快速向金融領域滲透,動搖了銀行對客戶的主導權,對傳統銀行業務逐步形成較大沖擊。”
不久前的“2013陸家嘴論壇”上,中國銀聯總裁許羅德拋出了“國標和街舞”的觀點,表示傳統金融跳的是國標,很規范;互聯網金融跳的則是街舞,自由度很大,“雙方都應該融合”。
但業內的看法沒有那么含蓄。一位業內人士說,盡管銀聯打著規范的名義出手“收編”,但真正的原因在于利益,“第三方支付的崛起,動搖了銀聯的壟斷利益”。
據悉,目前銀聯的主要收入來源仍是通道費用。按照央行規定,每筆刷卡的手續費由發卡行、收單行、銀聯按“721”比例分成。然而,隨著第三方支付迅速崛起,目前支付公司線上業務多數已不走銀聯通道,線下收單業務也可與銀行直連,使得銀聯的通道作用被架空,盈利模式遭受沖擊。
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地方分行負責人說:“第三方支付機構繞過銀聯直連銀行,可以避免銀聯在當中雁過拔毛,形成‘漏斗效應’,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銀行來說都是好事,這就可以解釋銀行為什么對銀聯‘封殺令’響應并不積極。”
中國銀聯自身披露的數據,亦可說明直連與通過銀聯后手續費率方面的差距:在銀聯卡線上支付業務中,非金機構向主要成員銀行支付的實際手續費率平均僅為0.1%,大大低于銀聯網絡內0.3%-0.55%的價格水平。
《議案》中還有一個值得玩味的細節是,銀聯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肯定性文字不足30個字:“對推動支付創新發揮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