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單上的個人信息被出售、無人認領快遞遭私下變賣……針對上述問題,國家郵政局27日發布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管理規定》等5個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時間為30天。
規定要求快遞企業對無法投遞的快件應當退回寄件人,無著快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六個月,期間為消費者提供查詢服務。加盟網點出現的信息安全事故,快遞總部應承擔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第三方出現的信息安全事故,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承擔相應責任。
“無著快件”:
由于地址、電話不詳錯誤、無人接收等種種原因,部分快件無法投遞到收件人手上,同時又無法退回便成為“無著快件”。
此次意見稿專門針對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作出詳細規定。據了解,個人信息包括了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件號碼、電話號碼、單位名稱以及寄遞單號、時間、物品明細等內容。
用戶信息:
加盟網點泄露總部擔責
此前圓通等多家加盟制快遞企業旗下網點被曝出泄露用戶信息,意見稿規定對于加盟人出現的信息安全事故,被加盟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對于第三方出現的信息安全事故,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承擔相應責任。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優化寄遞處理流程,減少接觸實物信息的處理環節和操作人員,加強對系統管理員、數據庫管理員、網絡管理員的權限限制。
此次國家郵政局也是加強了對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管理。對于快遞公司違法提供用戶使用快遞服務的信息,不建立或者不執行收件驗視制度,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收寄快件,將吊銷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無著快件:
保管6個月并提供查詢
一些快遞企業將無人認領快遞私下變賣曾遭到媒體曝光。
規定意見稿要求,快遞企業對無法投遞的快件,應當退回寄件人,包括收件人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不詳或錯誤的;收件人拒收快件或拒付應付費用的;快件保管期屆滿收件人仍未領取的及其他原因的。
而當寄件人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不詳或錯誤,寄件人聲明放棄,快件退回后寄件人拒收或者拒絕支付有關費用的,作為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處理。此類快件的保管期限為自登記之日起不少于六個月,其間快遞企業仍應提供查詢服務。不宜長期保存的,快遞企業應當拍照并注明快件情形視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規定意見稿要求,快遞企業總部應建立全網統一的制度,建立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的認領信息平臺,并向符合條件的用戶提供查詢服務。
企業應對:
加速電子化提高安全性
在剛剛過去的雙11電商大促中,仍有快遞企業被曝出消費者底單隨處亂放、工作人員隨意調取查看等問題。針對用戶隱私保護,各家快遞企業目前也都開始做了一些新的嘗試。
昨日,一家快遞公司市場部人士表示,公司一直在推動倉儲、網絡、IT系統建設,但近年來各地的網點建設擴張速度較快,快遞企業風險控制、獎罰激勵等制度建設還需要一定時間,而相關規定出臺后肯定還會再加大投入。
順豐速運相關人士透露稱,公司已經開始在深圳試點運營便攜式機打電子運單業務,不僅大幅降低人工輸單的誤識率,提高收派件準確度,也有利于控制成本、改善內部管理機制、提高用戶個人信息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