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前向法庭遞交的一份動議文件顯示,在加州聯邦法院與三星展開的專利侵權訴訟活動中,蘋果向外部律師事務所支付的法律服務費超過了6000萬美元。



全球兩大移動巨頭——蘋果、三星在全球范圍內相互指責對方產品構成專利侵權。而在過去的兩年時間里,美國加州圣何塞聯邦法院對兩家公司的專利侵權案進行兩次開庭審理,陪審團要求三星向蘋果支付總計約9.3億美元的專利侵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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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前向聯邦法院遞交的這份動議中表示,該公司在上月已向莫里森-福斯特(Morrison & Foerster)律師事務所支付了約6000萬美元費用,其中不包括此前支付過的近10萬美元費用。蘋果表示,6000萬美元的法律服務費是打折之后的數額,因為蘋果是莫里森-福斯特律師事務所的長期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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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在這份文件中,要求主審法官高蘭惠(Lucy Koh)作出裁決,令三星向蘋果支付總額為1570萬美元訴訟費用。蘋果公司律師稱,蘋果向三星索要這筆費用是合情合理的,基于陪審團的裁決,以及大量的三星產品故意抄襲蘋果iPhone專利、公然漠視蘋果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等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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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蘋果還將向WilmerHale律師事務所支付大約200萬美元的勞務費用,在上個月該事務所向蘋果提供了為期一周的法律援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