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關于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2月18日落地,相關細則即央行上海總部制定的《關于上海市支付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在19日也已下發至相關機構。
從細則上看,相較去年國家外管局發的17張跨境支付試點牌照,央行的進入門檻和監管要求都相對“寬松”。
只要是在上海市內注冊、有互聯網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均有資格開展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且對于限額和支付行業領域并沒有限制。
具體涉及的業務為,支付機構依托互聯網,為境內外收付款人之間,基于非自由貿易賬戶的真實交易需要轉移人民幣資金提供支付服務。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為雙向支付,包括境內對境外的支付和境外對境內的支付,不得軋差支付。
《實施意見》規定,在上海市內注冊成立的支付機構,以及在上海市外注冊成立的支付機構在上海自貿區內設立的分公司,只要擁有互聯網支付業務許可,均可開展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目前僅在上海就有40多家持有互聯網支付牌照的支付機構,均有資格參與。
此外,央行還規定開辦業務條件包括,有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有相應的技術等基礎設施,有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逃稅等具體制度和措施,風控能力較強,最近兩年未發生嚴重違規情況。
其中,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逃稅的“三反”細則也被認為是上海自貿區金融改革的一道底線。
風險控制方面,央行規定,支付機構要在客戶備付金賬戶體系內獨立開立跨境人民幣專用賬戶,資金獨立使用,不以各種形式占用、挪用客戶資金。其次,跨境人民幣支付必須要有真實的貿易背景,支付機構需要留存完整的交易真實性證明材料備查。對于大額、拆分等可疑交易要重點關注并核查。
所涉及的銀行方面的監管要求包括:備付金銀行為支付機構辦理完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后,應及時準確完整報入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并進行相應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而早在去年10月份,包括匯付天下在內的17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均已經獲得國家外管局頒發的首批跨境支付試點牌照。
“這次和去年底我們拿到的跨境外匯支付試點牌照最大的不同在于,以前是以外幣結算,現在則是直接用人民幣結算。跨境支付試點牌照是國家外管局發的,這次跨境人民幣支付許可則是央行發的。未來跨境支付中如果更多使用人民幣結算,必將促進人民幣的國際化進程。”匯付天下的相關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
而在業內看來,促進人民幣的國際化,本身不僅是央行的期望,更是自貿區的天生使命。但是央行推行跨境人民幣結算已有數年,進展并不大,一個阻礙就是愿意接受人民幣支付的地方不多。
此外,外管局對于支付的額度與領域均有限制,比如對單筆跨境支付的上限規定為5萬美元,同時首批試點只選取了機票、酒店、留學、貨物貿易等七大業務領域。而此次央行開放的跨境人民幣支付暫未對支付額度和領域有設限制。
據央行統計,2013年1-10月,上海轄內88家銀行中共有78家報送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業務量共計6845億元,其中10月增量899億元。以業務量計算,中國銀行居首位,達1317億元。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分別為1017億元、754億元排在第二和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