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日,涼茶品牌王老吉與加多寶的又一廣告糾紛案在京宣判,北京第三人民法院判定“加多寶涼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加多寶涼茶榮獲中國罐裝飲料市場‘七連冠’”等廣告宣傳語,由于在表達上不真實、不恰當且遺漏了重要的信息,構成了虛假宣傳,判令加多寶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王老吉300萬元。
? ? ?此案的起訴方王老吉大健康產業公司提出,從今年3月份開始,加多寶公司通過店堂告示、電視媒體、戶內戶外媒體、報刊雜志、互聯網及產品包裝等各類途徑,大肆宣傳所謂的“國家權威機構發布:加多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等不實內容。但事實上,加多寶公司在2012年5月后才推出加多寶涼茶,至今加多寶品牌只有兩年多歷史,所謂的“七連冠”廣告是移花接木的虛假宣傳。
? ? ?針對北京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加多寶公司將堅決上訴,并強調根據國家統計局下屬的中國行業企業信息發布中心數據顯示,自2007年至2013年,加多寶公司生產的紅罐涼茶在罐裝飲料市場一直穩居銷量第一名,因此,加多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的廣告語是有充分證據證明的客觀事實,經得起任何檢驗,不存在任何瑕疵和問題。
? ? ?但王老吉代理律師溫旭認為,加多寶方面數則具有前后關聯邏輯的涉案廣告,不僅誤導消費者認為“王老吉”改名“加多寶”,將“王老吉”所承載的無形資產價值轉移至“加多寶”旗下,同時直接貶低損害了“王老吉”的品牌及商譽。因此,如不發動訴訟制止對方的此類行為,消弭其在消費者中產生的實質混淆與誤認,對“王老吉”品牌造成的損失將是難以通過金錢來計算和彌補的。
? ? ?最終,法院判定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寶涼茶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等廣告語,并在主流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同時,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需賠償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及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
? ? ?除此次北京法院判決加多寶賠償300萬外,加多寶在此前敗訴的六起案件中,累計賠償金額為1660萬元,但王老吉方面表示,至今未拿到加多寶任何一筆賠償款。
? ? ?據廣藥集團預計,今年王老吉涼茶的銷售將達200億元,加多寶暫未對外公布銷售情況。但據加多寶集團品牌部副總經理王月貴透露,借助巴西世界杯、第三季中國好聲音以及APEC峰會等大事件進行整合營銷,截至今年10月,加多寶已提前兩個月完成了全年銷售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