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蘋果初步贏得了與澳大利亞四家銀行的移動支付之爭。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今天作出初步裁決稱,不允許這四家銀行聯合起來抵制Apple Pay。
今年7月,澳大利亞聯邦銀行(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 Ltd.)、西太平洋銀行(Westpac Banking Corp.)、澳大利亞國民銀行(National Australia Bank Ltd.)和地區性銀行本迪戈 & 阿德萊德銀行(Bendigo & Adelaide Bank Ltd.)要求ACCC批準他們聯手與蘋果進行談判,迫使蘋果開放Apple Pay的NFC權限,否則將進行反壟斷訴訟。ACCC將于明年3月作出最后判決。
目前在全世界范圍內,已有3000多家金融機構與Apple Pay達成了合作,但是蘋果并沒有對其中任何一家機構開放自己的硬件權限。
蘋果辯稱,開放第三方電子支付將損害消費者的的隱私和信息數據安全;四大銀行的聯合行動純粹是為了阻止Apple Pay進入澳大利亞,而且它們的聯合本身就構成了壟斷,將會影響市場上其他移動支付服務的創新和良性競爭。
目前,在澳大利亞“四大銀行”中,只有澳新銀行(Australia & New Zealand Banking Group Ltd.)與蘋果達成了協議。外界認為,該銀行犧牲了一部分傭金,換取了在Apple Pay中的“通行證”。
上述四家銀行認為,它們應該能夠在蘋果的iOS平臺上推出能與蘋果競爭的數字錢包服務,這樣才能促進競爭和創新;另外,只有允許它們聯合起來跟蘋果進行談判,它們才有機會這樣做。
ACCC委員會主席Rod Sims認為,澳大利亞銀行已經通過自己的銀行APP提供了數字錢包服務,不需要蘋果開放NFC權限;而且,澳大利亞銀行還在Android系統上推出自己的APP,這是蘋果做不到的。
四家銀行聯盟的發言人Lance Blockley則認為,如果該判定生效,以后在移動支付市場上將不存在能與Apple Pay競爭的對手。他表示,四家銀行將會繼續向ACCC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