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行業
劃型標準
一、工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零售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日前,《成都市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文件正式出臺,從此成都市中小企業可擁有官方出具的“身份證”———中小企業認定證明,以享受國家相關扶持政策。據介紹,我市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以《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為準,且每年將進行動態調整。
劃分類型:
中小微三型 可享多項扶持政策
近年來,國家以及省市均出臺了多項針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但哪些企業才算中小企業,卻沒有一個權威的認證。
市經信委企業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支持我市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融資促進、市場開拓、財稅扶持等方面享受惠企政策,中小企業需要一個被廣泛認可的“官方身份證明”。由此,《成都市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應運而生。根據《辦法》,我市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執行。
劃型依據:
“從業人員數”和“營業收入”
《辦法》指出,如果成都市的企業想申報中小企業認定,需填寫《中小企業認定申請表》,并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以及企業規模大小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極為重要,這是對企業進行劃分的標準。”該負責人介紹,申報企業需要提供“從業人員數”和“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相關材料證明其規模大小。
其中,“從業人員數”以上年度末的勞動用工備案或社會保險參保人數為準,申報企業需要提供上年度末的社會保險結算單或其他證明材料(當年新設立企業的“從業人員數”以上月末社會保險結算單參保人數及其他證明材料為準)。“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則是以上年度末(當年新設立企業以上月末)的“營業收入”或“資產總額”為準,由稅務或統計部門提供證明,也可由第三方中介機構出具審計報告或其他可以證明的材料。
提醒:
認定無需費用 有效期為一年
《辦法》中寫道,我市中小企業認定和出具“中小企業認定證明”實行分級管理。申報企業向所在地區(市)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再由區(市)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對申報企業所屬行業、規模類型進行認定并出具《中小企業認定證明》。
《辦法》要求,認定受理部門自收到企業申報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應告知辦理結果,對于符合標準的企業出具“中小企業認定證明”,且不收取任何費用。“中小企業認定證明”有效期一年,超過有效期應重新申請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