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遲到并非什么少見的事兒,相信每個人在學生時代,都曾有過遲到的經歷。遲到會有什么后果呢?咸陽高新一中的一個班級實行遲到一次罰5元的“班規”,有學生稱自己一年間被罰了三四百元。很多學生和家長認為,遲到不對,但學生本身沒有收入,應“對癥下藥”,“以罰代管”不合適。
因為遲到 一年被罰三四百元
12月2日,咸陽高新一中高三學生大鵬(化名)反映,自己所在的班級從高二開始實行遲到罰款“政策”,遲到一次罰5元,高二一年自己因遲到已經交了100多元,現在老師開始催交本學期的遲到費,而且說如不盡快把欠的錢上交,就不讓參加高考報名。
大鵬表示,之前也覺得自己遲到了,被罰款是應該的,但現在老師以此威脅,不交罰款不給高考網上報名的賬號和密碼,他對此覺得很氣憤。大鵬說,本學期他欠的遲到款有50多元,他害怕自己在要求時間內交不上錢而耽誤高考。
2日下午,記者來到高新一中,大鵬所在班級的幾位同學表示,班里確實存在遲到收錢一事,而且他們被罰的也不少。一位同學稱自己高二一年被罰了三四百元錢,今年還欠100多元沒交。
“其實大家對罰款一事都很反感,但也沒人出來說這件事,所以班里一直都這樣實行,班里40多個同學,每天都有學生遲到,所以每天都有人被罰。”另一位同學說。
大鵬稱,罰款上交的錢由班里一名專門管賬的同學記著,有誰遲到,都會在名字后面注明金額,“賬本”上密密麻麻記了不少同學的名字,老師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查看賬本并簽字。
校方已終止不合理罰款“班規”
對于學生的反映,大鵬的班主任紀老師表示,班里確實實行遲到罰款制度,要求學生盡快交欠款一事也屬實,但此舉也是為督促學生行為,希望學生不要遲到。
紀老師稱,學生遲到情況時有發生,在高二的一次班會上,學生就遲到問題展開討論,尋求解決辦法。“當時紀律委員會有幾個學生提出,遲到就罰款,學生們也一致通過,后來將班會紀要匯報到我這里,我也同意。”紀老師說,當時開班會自己不在,心想只要學生們都同意,也沒什么問題。
收上來的罰款如何處理?紀老師說,主要是充當班費,每逢月考、期中考、期末考,對學習成績優秀的孩子獎勵一些學習用品。現在班費還剩不到1000元錢,都是用在學生身上。
紀老師坦言,遲到罰款只是督促學生的一種做法,因為到了高三,學生學習任務加重,但遲到還經常發生,罰款是為了讓學生對自己承諾的事情要有擔當,更主要是警醒學生。但肯定不會因為這事而影響學生高考。
高新一中校長于建營表示,此前他并沒有聽說遲到罰款一事,將要求相關教師立即終止罰款“班規”。
于建營說,學生遲到確實是一件讓人頭疼的事,有的學生屢教不改,老師在管理上也很難做。但遲到罰款確實不應該,這件事合情但不合理,校方下一步將研究如何制止學生遲到的新辦法,同時要求教師今后在管理學生上有什么新舉措,要上報學校相關科室,經允許后方可實施。
學生:不敢告訴家長用生活費交罰款
大鵬說,遲到被罰錢,因為害怕挨罵不敢給家長說,罰款要交的錢只能從自己的生活費里一點點扣。昨日,記者聯系到大鵬的父親,“從來沒有聽孩子提起過遲到罰款的事,如果真有此事,將盡快和孩子溝通”。
大鵬的同學小晨(化名)說,“我一直都不喜歡這樣的罰款制度,雖然當時是同學們自己提出來的,但后來有很多人都有意見,只是沒有人提出,只能默默忍受。”
“學生自己又沒收入,為交罰款有時要撒謊,甚至偷家長的錢,這種做法弊端很多。遲到的處罰也許勞動會好一些,比如擦窗戶、掃地、值日等。”小晨說。也有同學表示,那些屢教不改遲到的學生,大多是家庭情況比較好的學生,采取罰款來代替遲到,只會讓那些學生認為錢能解決問題。
家長:罰款讓學生覺得遲到可交錢了事
一位學生的家長無意中得知孩子因遲到遭罰款后,對此班的罰款制度表示質疑,這是否涉嫌變相收費呢?
該家長表示,學生上學遲到有時無可避免,如果一碰到學生遲到,不問理由就對其進行罰款,是非常不可取的,通過罰款來解決遲到的問題,會讓學生覺得通過錢就能解決遲到的問題,就算天天遲到也能交罰款了事。
家長王女士表示,遲到就罰款是不能接受的,有時學生遲到是因客觀原因,并不是懶散或無紀律,對那些經常遲到的學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只要遲到就罰款學生心里會不服。
“為管理好班級,老師使用創新手段,并不反對,但除了罰款這樣的方式,能否還有其他更好的方式呢?比如打掃班級衛生、罰站等等。無論什么樣的管理模式,首先要切合實際,還要讓學生心服口服。”
通過采訪多位學生家長,他們都表示,學生遲到確實不對,但都認為,以罰款來處罰并不可取。
市民:學生沒收入處罰應采取別的形式
市民周師傅說,“如果我是老師的話,我會問學生原因,聽他解釋,然后告訴他,學生上學辛苦,難免會有遲到的時候,但老師不希望再遲到,相信你能做到”。
“對偶爾遲到的學生還是以批評教育為主,如果這個學生一而再,再而三地遲到,那就罰他掃地,什么時候不遲到,什么時候停止,或者跟家長溝通,罰他跑步,晚上睡得早或許第二天就會不遲到。”周師傅說。從事法律工作的市民張女士表示,班主任對學生進行量化考核,激勵學生遵守規范,是可以理解的,但對學生罰款屬于嚴禁范疇。學生沒有收入,罰款對學生非常不利,應該采取別的形式對孩子進行教育。
“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來教育學生們,引導他們認識到錯誤,正確對待,這比罰款好得多。”市民范先生認為,罰款是老師一種偷懶的行為,也是一種無效的方式。對遲到的學生是要懲罰,但懲罰不是必須要進行罰款,可以班會批評討論,或者家訪或其他一些積極的方式。
老師:“以罰代管”有悖教育初衷
從事28年教育工作的實驗中學教師張賦斌認為,面對遲到的學生,老師要了解學生遲到的原因,批評教育為主。對于連續遲到的學生,要引起注意,調查遲到的原因,和家長及時溝通,妥善解決。
“學生對待處罰很敏感,如果老師不能真正了解學生的想法,而簡單采取罰款的方式對待學生,教育的效果極有可能適得其反。”張賦斌說。
從事教學行政工作的渭城中學老師劉政坦言,用這種“以罰代管”的教育方式來處罰那些遲到的學生,顯然有悖于教育的初衷和本質。對于遲到的學生,尤其是經常性的,應該從思想教育上著手,培養學生的班級榮譽感和責任心。讓他們認識到個人行為對班級發展的重要性,如果都讓學生掏錢為遲到買單,可能會引起一些學生的逆反情緒。
“現在的孩子自尊心很強,只要他意識到遲到是一件很沒有面子的事情,就會主動不再遲到,主要還是要和學生、家長及時溝通,了解學生的情況。”劉政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