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前,成都市將通過整治重點問題,進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強化監(jiān)督檢查,嚴格查處追責,堅決遏制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為全面鞏固深化正風肅紀工作成效,成都市在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重點整治11個突出問題,其中一項內容為:“切實解決違規(guī)選用干部問題”。記者了解到,由市委組織部牽頭的《關于切實解決違規(guī)選用干部問題專項方案》日前已正式出臺。
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干部
實行任職崗位管理
對于配偶和子女移居國(境)外的領導干部,人們形象地將其稱為“裸官”。專項方案專門提到,要嚴格按照中央的相關規(guī)定,對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干部實行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不得列入考察對象,不得擔任重要部門、重要崗位的領導職務,并限期對有關人員進行崗位調整,嚴把選人用人入口關。
此次專項整治還提出,新提拔領導干部應就遵守政治紀律、正確履行職責、堅持優(yōu)良作風、保持勤政廉潔等在適當范圍內作公開承諾。
同一單位連續(xù)發(fā)生問題
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
為強化對選人用人過程的監(jiān)督,要全面推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制度。通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隨機檢查,指導各單位做好紀實工作,對貫徹落實不力的,要求責令整改。同時,建立違規(guī)選人用人工作倒查機制,凡出現(xiàn)“帶病提拔”、突擊提拔、違規(guī)破格提拔等問題,都要對選拔任用過程進行倒查,存在隱情不報、違反程序等失職瀆職行為的,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一查到底、問責到人。
此次專項整治將嚴肅查處違規(guī)選人用人問題———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堅決不放過,特別是對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突擊提拔調整、違規(guī)破格提拔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對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對一個地方或者單位連續(xù)發(fā)生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問題的,或者發(fā)生大面積、群體性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問題的,必須嚴肅追究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