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記者從省教育廳了解到,《關于加強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從2014年秋季學期開始,四川將取消“城市小學自愿托管費”和“高中階段以及城市初中自行車自愿停放費”兩項費用。
中小學服務性收費是指義務教育(含小學、初中、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和中等職業學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外,為在校學生提供由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中小學代收費是指學校為方便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在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費用。《通知》稱,公辦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高中階段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分類制定。新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及標準取消了之前的“城市小學自愿托管費”和“高中階段以及城市初中自行車自愿停放費”,并進一步規范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