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省每月失業保險金標準將調整為770元、875元、980元三個檔次。與原標準相比,最低檔增加70元、增幅10%;最高檔增加140元、增幅16.7%;平均增幅達14.5%。這是記者6月18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的。
按照省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7月1日起,將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100元、1250元、1400元。根據《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及《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省人社廳18日公布,各地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當地政府確定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70%執行。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將大幅提高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待遇水平,有力保障其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