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入室盜竊,僅偷到一張信用卡,非常不甘心,幾天后再次潛入這戶人家,偷走主人的手機,然后用手機激活信用卡,并透支消費近5000元。日前,這個小偷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 ? 阿偉(化名)是揚州江都區(qū)人,還不到30歲,幾年前兩次因盜竊罪遭到法律制裁。今年1月初的一天晚上,阿偉輸光了錢,還欠下一屁股債,在次日凌晨回家的路上動起了歪心思。經過一家院子時,他翻了進去,一番摸索后偷到一張信用卡。擔心被發(fā)現(xiàn),他趕緊溜走。
? ? 不過,阿偉偷來的信用卡尚未激活,這讓他非常失望。他聽說只要有卡主的手機,就能將卡激活。于是1月6日凌晨,阿偉再次來到這戶人家,偷走一部手機和一臺筆記本電腦等物品。得手后,阿偉立即用手機激活信用卡,并透支盜刷4926元。等到卡主人報警,將失竊手機號碼找回時,也收到了信用卡消費的短信通知。今年4月,案件被偵破,阿偉很快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