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妹妹出錢“聘請”哥哥來照顧體弱多病的八旬老母親,可是過了沒多久,母親就一紙訴狀,將這名“雇”回來照顧她的兒子阿民告上了法庭,要求阿民支付贍養費并回家探望兩老。她說,阿民在收了錢后,在一年多時間里一直避而不見。昨日,禪城區法院通報,該院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阿民每月支付贍養費500元,每月探視一次。
? ? 妹妹“聘”哥哥照顧母親
? ? 于婆婆先后生育4名子女,阿民是其大兒子,與她住在同一個小區。去年1月17日早上,于婆婆獨自一人來到小區的公園里面鍛煉,卻意外閃到了腰。于婆婆忍痛爬上五樓的家中,老伴林伯見狀后,趕緊聯系家住數十公里遠的小兒子阿祥,以及兩個遠在深圳的女兒。經過醫院檢查,于婆婆患上的是嚴重的骨質疏松癥,需要長時間在家中臥床休養。
? ? 為什么老人家出了事,寧愿“舍近求遠”找小兒子和兩個女兒,也不找在同一小區的阿民,按于婆婆的說法,這是因為她一直對大兒媳不滿。
? ? 考慮到父親年事已高,且大哥與母親就住在同一個小區里,小妹阿紅決定每月花2300元,請大哥過來照顧母親一段時間。阿民答應了小妹的條件,辭掉工作,開始照料父母的起居生活。
? ? 哥哥拿了“工資”卻“翹班”
? ? 今年6月5日,于婆婆將阿民告上法庭,除了向他索取每月600元贍養費之外,還要求每周探視1~2次。兒子不是一直照顧著母親的起居生活嗎?這場官司又是怎么回事?
? ? “我小女兒出錢請住得最近的大哥出力,幫手護理母親,這既能解決兒子工作不穩定的問題,又能有人照顧父母,一舉多得,但兒子拿到‘工資’后,為盡早脫身,天天編出各種理由,騙小女兒回深圳工作。”于婆婆稱,小女兒回深圳后,大兒子轉身便離開,并且,在此后的一年多時間里面,他們多次設法聯系他未果。
? ? 兒子:母親致夫妻感情日淡
? ? 對此,阿民滿肚子委屈,“我辭掉工作,出錢出力專職伺候父母近5個月,卻被說成是反骨仔,我老婆根本不知道我們兄妹間照顧父母的約定,何來挑撥?我母親處處針對我老婆,是因為我老婆沒將自己的工資歸她管。”
? ? 阿民表示,他母親曾在小區內處處張貼大字報誣蔑、謾罵、誹謗他的老婆長達15個月。此外,還多次寫信到他妻子工作單位,甚至到她單位找領導狀告他妻子,導致夫妻感情日益冷漠。
? ? “我貼報,我告兒子,就是要喚回親情。我都找不到你了,我只能用貼報的辦法逼你們出現了。”在于婆婆看來,這些行為并沒有不妥。
? ? 判決:兒子每月探母親一次
? ? 8月8日下午,禪城法院專門邀請了人民陪審員、心理咨詢師謝雪玲,對于婆婆和阿民進行心理疏導,希望能夠化解多年積怨。無奈的是,母子倆見面就“掐”,一遍遍地翻出陳年舊事,一遍遍地數落對方的種種不是。
? ? 多次調解不成,8月11日,法院結合阿民的收入狀況和母子關系,最終判處其給付贍養費每月500元并每月探視一次。對于該判決,于婆婆還算滿意,而阿民則愁容滿面,他擔心自己回去給母親做飯,又再度被母親誤解。
? ? 法官:打個視頻電話也不難
? ? 去年7月,《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 承辦法官陳炎鋒表示,訴諸法律來解決親情問題并非最明智的選擇,而親情維護最終得依靠父母與子女雙方合力構建。至于如何落實探視權的問題,則可以多依靠親友的協調,尤其是在特殊節假日,為當事人創造回家看看的機會。
? ? 對于出門在外的子女,可以利用手機、電腦等工具的視頻功能,將遠程探望和定期回家看望相結合,以減輕探視成本,同時有利于建立父母子女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