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全省車用壓縮天然氣(CNG)售價將下調2角錢,由目前的每立方米4元降低為3.8元。居民生活用氣價格不變。
昨日,省發改委下發《關于調整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要求,9月1日起,中石油、中石化直供四川省的非居民用天然氣(含CNG氣源)的最高綜合門站價,由原來的每立方米2.143元上漲為2.44元。四川省發改委資源價格處處長劉均劍表示,這就意味著,中石油、中石化銷售給四川的氣價漲了,四川非居民用天然氣的終端銷售價格也將上漲,但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統籌平衡,綜合安排,“如銷售價格調整只是對門站價格調整因素的單一疏導(含輸差和稅費),可不進行成本監審;若需對銷售價格作綜合安排,應按規定,加強成本監審,從緊核定”。
他表示,盡管上游供氣價格上漲,但全省CNG售價每立方米將降2角,原因是按照相關要求,11月1日起將停止征收天然氣價格專項調節金。
他介紹,對于存量氣和增量氣中居民生活用氣、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氣、養老福利機構用氣、城市(鎮)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設施用氣等執行的居民用氣價格均不作調整,仍按現行居民生活用氣作價辦法及價格執行。如有新增用氣城市,其居民生活用氣門站價格按國家發改委規定的四川省存量氣最高門站價格每立方米2.33元執行。
根據通知,存量氣中化肥生產用氣門站價格暫不作調整,仍按有關規定,執行全省統一化肥生產用氣最高門站價格,其價格標準為每立方米1.34元,供需雙方可以在最高門站價格內,協商確定具體價格,不得突破最高價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