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成都市人社局(微博)公布了《關于2015年度社會保險經辦業務使用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日前成都市統計局公布的2014年成都市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51681元),該市上調了本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根據上調幅度,個體參保人員最低每月漲31元。
2014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3722元,因此,成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申報職工繳費工資、城鎮個體參保人員申報繳費以及被征地農民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均從2015年1月起按53722元執行。其間的差額部分,須重新核定申報并足額補繳。
同時,2015年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計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以及2015年度符合領取養老金的城鄉居民,應使用53722元作為基數。1月至6月已使用2013年度全省職工平均工資預計發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其重新計算基本養老金,并補發差額部分。
2014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3722元,因此,成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申報職工繳費工資、城鎮個體參保人員申報繳費以及被征地農民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均從2015年1月起按53722元執行。其間的差額部分,須重新核定申報并足額補繳。
同時,2015年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計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以及2015年度符合領取養老金的城鄉居民,應使用53722元作為基數。1月至6月已使用2013年度全省職工平均工資預計發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其重新計算基本養老金,并補發差額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