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瓜子跟茶葉完全“不沾邊”、工業滑石粉讓瓜子外表光鮮亮麗……上視新聞“七分之一”欄目播出的調查報道,讓人看了觸目驚心。該新聞在微博上引發瘋狂轉發,網友們紛紛驚呼“這下你還敢吃瓜子嗎?”而上海市質監局也對市內所有炒貨生產企業進行了地毯似“搜索檢查”,全部抽樣檢測結果將及時公布。(2月20日《揚子晚報》)
毫無疑問,“染色瓜子”再次點中了食品監管的軟肋。這是因為,媒體再一次跑在了監管前面,近年來,媒體幾乎在每一起食品藥品安全事件中都扮演著“先行者”角色,而我們的食品安全似乎也逃不過“媒體報道揭露—監管調查—再次出事”的怪圈。歷經千錘百煉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何以總是不敵媒體的“火眼金睛”?
問題顯然出在監管本身。一者,對于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我們采取的是“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模式,這種模式往往涉及藥監、質監、衛生、工商等多個部門,但由于各部門之間權責不清,管與不管常常存在很大的選擇性,如果監管能夠獲利,比如政績或經濟利益,各部門就會搶著監管,一旦無利就會導致監管重復或監管盲區并存。
二者,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缺乏必要的責任心和驅動力,有時候“跑不跑一個樣”。比如,每當媒體曝光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并引發眾怒,監管部門總能迅速扮演“救火隊員”角色,又是調查又是對違法企業進行處罰,而監管者自身鮮有因失職失察得到責任追究,只要自己不受問題食品藥品之害,哪還管得消費者健康是否受損?
就“染色瓜子”而言,質檢部門其實并非不知情。可問題是,質檢部門檢查的都是QS產品,即南京本地正規企業的產品,至于那些遍布街頭巷尾的小攤販尤其是流動攤販的瓜子則幾乎熟視無睹,而其理由則是前者檢測容易,后者檢查難度非常大。理雖如此,但于食品安全和消費者健康而言,質檢部門豈能“挑肥揀瘦”?
監管部門不僅不能因為監管難度大而無視盲區的存在,放任問題食品對消費者健康乃至生命的侵害,反而應該想盡辦法有效地加強監管,堵上監管盲區。“染色瓜子”再次點中食品監管軟肋,也給我們提出了加強監管的新課題,我們亟需盡快厘清權責、完善問責,治理失靈失效的監管機制,別再讓媒體跑在監管前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