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郵政條例》今起施行,快遞員應將快遞送至收件人約定地點
快遞單上寫明了送遞的門牌號,快遞員卻只送到小區大門口;物管向快遞員索要代收費;顧客投訴遲遲得不到快遞企業處理……隨著網購的興起,上述隨之產生的快遞糾紛將從今日起得到法律保障。
今天,《重慶市郵政條例》正式施行。在昨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市郵政管理局局長袁祖偉表示,《重慶市郵政條例》新增了部分條款,對用戶權益保護,快遞簽收、代收等內容進行了細化和完善。
應公布資費標準
寄信、郵包裹、寄快遞,找遍營業場所,卻沒有看到明確公示的資費標準,寄件人消費得不明不白的情況將在我市不再出現。
今起施行的《條例》對郵政普遍服務作出了具體要求,細致到郵政企業營業場所內應設立的每一件便民措施?!稐l例》第二十條明確規定,郵政企業應當在其營業 場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布其服務種類、業務范圍、營業時間、資費標準、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規定、郵件和匯款的查詢及損失賠償辦法以及用戶對其服務 質量的投訴辦法等。
不得強行搭售郵品
到郵局匯款給家人,卻莫名其妙辦成了儲蓄產品。寄個包裹,卻被忽悠訂了自己不想訂的雜志……今后要是在郵政企業再遇到這些問題,市民將有法可依。
《條例》分六項對郵政企業比較常見的,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作了禁止性規定。
快件丟失處三萬罰款
快件寄出之后,卻如石沉大海失去影蹤,最終沒有送達收件人手中。本來寄的是3件衣服,收件時卻只剩一件了……造成這樣情況的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將被處以罰款。
《條例》規定,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郵件快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由郵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快遞要送到小區內
“你的快遞到了,麻煩你到大門口取?!本W購的東西送到了,快遞人員打電話通知你接包裹,但他并不會送到快遞詳單上的指定的地點,而是讓你去大門口取。從今天起,這樣的投遞方式將違規。
《條例》第四十一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寄遞快件應當在承諾時限內將快件遞送至快遞詳情單指定地點。收件人要求快遞業務員送進單位或者小區等物業內指定地點的,快遞業務員應按照收件人要求辦理。
快遞投訴限期答復
很多投訴到了快遞公司那里,有時就石沉大海。
今起施行的《條例》對郵政企業答復處理結果也明確了時間限制。要求郵政企業應當向社會公布用戶投訴電話,對用戶的投訴,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答復用戶。用戶對處理結果不服的,可向郵政管理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