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買來的物品與圖片顯示嚴重不符,給出差評卻反被“威脅”;節慶期間“秒殺”的“寶貝”,在物流環節遭遇“春運”尷尬。近年來,網購每年增長幅度都在50%以上。然而,網絡為消費者維權筑起了時間與空間的虛擬屏障,網購也成了消費者投訴的“重災區”。
相較于網絡消費規模的不斷擴大、參與人群的不斷增長,法律法規、政府管理、社會認知存在準備不足,如何為網絡消費增加 “安全砝碼”?代表、委員紛紛建言獻策。
法規滯后 網購維權難
近日,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的《2012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測報告》顯示,暗藏霸王條款、夸大宣傳效果、雙重標價存誤導、有特價卻無庫存、小商品反而昂貴、入住商鋪不保真、電子優惠券有玄機、虛假評價蒙人眼、家電產品比價不易、數碼產品或被翻新等,是網民們投訴最多的十大網購陷阱。
張兆安代表談到,現在網絡上出現的消費陷阱、欺詐行為,從一定程度上也是電商運營模式還不完善的結果。在他看來,要從凈化網絡消費環境、規范網絡消費行為著手,使部分偏離公平、公正、透明市場交易行為的電商重新回歸正道。要盡快從立法層面進一步修改、完善。
葛明華代表在談及網購食品安全時也提到,《食品安全法》沒有明確針對網絡食品銷售的特殊性,制定專門的監督措施。國家工商總局施行的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也只對網絡交易平臺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和職責進行了規定,但對作為特殊商品的食品安全管理未進行明確的規定。
葛明華建議,以政府牽頭、部門共建的方式,通過各職能部門的數據共享和企業的參與,建立綜合性的信息發布平臺,實現信息共享、異地協助取證、封存、拍賣、銷毀和案件移送等的有機銜接,努力形成互聯、互能、互動的網絡交易及服務行為的全方位監管合力。
網絡安全隱私保護刻不容緩
由于個人信息的高度公開,消費者在享受網絡購物的方便快捷同時,可能一不小心掉入不法分子的陷阱。由于技術、制度等方面的不完善,網絡交易相對存疑的安全性,常常令消費者“網購如同裸奔”。
“企業沒有保護,管理制度不健全,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也不夠,結果一點點個人信息泄露就可以造成惡性事件。”張兆安代表說,網民個人信息被窺視、泄露和非法利用,暴露出互聯網行業發展不成熟、行業監管力度不足、法規不健全、企業缺乏自律意識等諸多問題。他和諸多代表都呼吁,加強網絡安全隱私保護尤其是通過立法規范,已經刻不容緩。
廖仁斌代表建議,應根據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現狀,對虛擬交易中的電子合同、電子交易安全、消費者保護、電子商務誠信、打擊違法犯罪等亟需解決的問題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規范。更要從法律上明確消費過程中的賠償責任,制定隱私保護政策與措施,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隱私權以及公平交易權等權益。
亦有不少代表委員建議針對個人信息保護專門立法和監督。張近東委員說,當前要加快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進程,明確濫用個人信息如何制裁、由什么機構負責執法等。百度董事長李彥宏委員則認為,監管不力亦可能造成漏洞頻出:“不遵守法律的代價太小。對于一個市值幾十億甚至更多的企業,幾十萬的罰金無濟于事,應加大處罰力度。”
優化成本空間讓物流提速
網購便捷,物流慢慢,不少網購消費者對此“又愛又恨”。據介紹,目前我國社會物流成本與GDP的比值為18%左右,比美國等發達國家高出一倍以上,物流成本優化空間很大。
張近東委員談到,“當前,物流 "最后一公里"環節配送方式粗放、效率低下、安全隱患多。物流環節多,配送時經常將客車當貨車用,加重了百姓消費負擔,也造成資源嚴重浪費。”
“降低物流成本,應當提高到國家的戰略角度去考慮,提高產業競爭力。”郭廣昌委員透露,今年1月底,阿里巴巴同一些行業領軍企業、資本及金融機構達成戰略共識,欲聯手建立能支撐日均300億元網絡零售額的智能物流網絡,可讓全國任何一個地區做到24小時內送貨必達。
周云杰代表認為,物流行業整合不夠,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人才集聚度不強也是影響物流提速的原因所在,“很多物流企業的智能化管理、自動化管理差距比較大,影響物流成本競爭力。很多物流企業在人才布局、規劃、儲備上也存在很大差距,建議物流企業在這些方面加快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