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兩會開始,針對網店征稅的傳聞就沒斷過。今年兩會上,張近東關于加強征稅的說法被大受指責,稱其為打擊競爭對手不擇手段。3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網絡發票管理辦法》,稱自4月1日起施行,這被認為在為全國網店征稅的普及做準備。
“網絡發票并不針對電商,也并非是對電商征稅的前兆。”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如此表態。甘肅省定西市國家稅務局工作人員李寧認為,擔憂電商要征稅,也與國家稅負特別是交易環節稅負較重有直接關系。但是稅負重,每一個公民應該呼吁有權的立法機關通過修改法律減輕稅負,將稅收立法權牢牢把握在自己選舉的人大代表手里,而不是不去遵守法律,通過不正當的手段逃避法律。
據悉,2010年7月1日,《網絡商品交易及有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國內網店開始步入“實名制”時代。各界普遍猜測,這將是對網店征稅的“前奏”,一時之間議論紛紛。一年后,這一猜測在武漢成為現實。2011年7月,武漢市國稅局開出國內首張個人網店稅單對淘寶女裝網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稅430余萬元。據稱,在漢的淘寶皇冠級以上網店都將被納入該市稅收征管范圍。
2012年,財政部等八部委發布《關于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決定在京津滬等22個省市開展網絡(電子)發票應用試點。隨著這次國稅總局《網絡發票管理辦法》的發布,網絡發票、電子發票在全國推廣的速度將加快。
北京天地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法學博士鄧志松認為,是否對電商征稅,這在法律上仍處于模糊地帶。稅法規定對各種經營行為都要征稅,條文層面沒有任何問題,但是落實到具體層面,電子商務和傳統實體店不同,電子商務是無形的,雖然它也是經營行為,也有增值的過程,但從法律上講目前沒有針對它的實施細則,沒有嚴格的實施辦法,所以不能說他們目前不交稅就是偷稅漏稅。
電商征稅何去何從
根據中國現行相關稅法,不管通過何種形式的交易行為都須繳稅,網絡交易不應例外。但是,由于網絡購物屬新興事物,網店經營是政府鼓勵的公民自主創業的行為,規模小而數量多,且征稅成本過高,一直沒有實施征稅。去年7月1日開始,國家工商總局要求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要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這被市場懷疑是為征稅做準備。
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季冬生教授認為,網絡發票的普及有望打破網上購物經常無發票這一市場“潛規則”,有助于加強對電子商務的監管,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過,一旦稅務部門加強監管,使得征稅在網店中普及,必將提高網店商品價格,最終買單的還是消費者,因此建議出臺降稅等配套措施,例如可擴大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覆蓋范圍,將大部分網商納入,以活躍交易,拉動消費。
網店征稅是否會在全國推廣,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林江教授就此認為,電子商務征稅是必然的,但目前征稅的依據存在爭議,大范圍征稅的時機并不成熟。我國現在的所得稅體系也難以實現個人網店的稅收普及。因為對于網店征稅,在稅收方式的制度上還沒有徹底的解決辦法。
針對電商征稅事項,國內著名新經濟專家姜奇平表示:“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經過了一個非常艱難的過程。到今天為止,C2C電子商務也仍然處于起步期,對它的發展應該多鼓勵,多扶持。過早地加以嚴格的規范,有可能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長遠良性發展。應該充分考慮到它對豐富網民生活的貢獻,對就業的貢獻,以及它的未來價值。”
據了解,現在通過國內購物網站網站,直接解決就業的人口超過30萬,間接就業機會超過60萬,對物流、生產等周邊行業有極大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