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要收費?”一條牽動億萬網友神經的猜測,似乎距離現實越來越近了。據媒體3月31日報道,工信部正在協調三大電信運營商與騰訊談判,并將考慮運營商對微信額外收費的合理要求。同時,網友發現聯通將微信與其他數據類型的流量單獨區別,不少人將這一動作解讀為運營商對微信收費的前兆。
那么微信到底是否會收費?該怎樣收費?《國際金融報》采訪多位業內專家試圖分析微信如何與運營商協作,來解決運營商與OTT(互聯網企業利用運營商的寬帶網絡發展自己的業務)企業關于收費問題的爭議。
■ 本期嘉賓:
王丹青 睿信致成管理咨詢合伙人
譚炎明 德國電信咨詢公司中國區高級顧問
董 旭 易觀國際分析師
闞凱力 北京郵電大學信息產業政策與發展研究所所長
話題一
矛頭為何指向微信
中國移動去年的稅后凈利超過20%,這在全世界也是聞所未聞。中國移動拿著這么高的暴利要打壓微信,就是因為微信沖擊了它的話音、短信業務,沖擊了它的暴利
或許,當初沒人會想到,從2011年1月21日發布第一個版本,到2013年3月29日發布最新一個版本,微信會在短時間內產生如此大的能量。
一位媒體營銷圈人士日前在和《國際金融報》記者聊天時直言,“現在,我們看新媒體的動向,都是在看微信的最新動向。”他直言,“就營銷范疇而言,我已經摒棄微博了。”
微信的美譽度不止來自業內。《紐約時報》評價稱,微信“正積極嘗試扭轉中國本土互聯網產品無法推向世界的命運”,另外,《華爾街日報》將2012年“中國創新人物獎”科技類獎項頒給了“微信之父”——騰訊公司高級副總裁張小龍。
然而,蒸蒸日上的微信近期被“收費傳聞”纏身,微信究竟動了誰的奶酪?
闞凱力:首先,微信的用戶都是交了流量費的,既然用戶已經交費,用這個流量上網瀏覽、上微信還是上微博,運營商都是完全沒有理由干涉的。所以現在運營商單單挑出微信來說事,本來就不對,對于所有應用都應該一視同仁。
從本質上說,微信屬于一種推送性的業務,但很多客戶端軟件都擁有類似的推送性業務,那為什么電信運營商卻專門拿微信來說事?關鍵在于微信沖擊了電信運營商的傳統話音和短信業務。
話音和短信業務與數據流量價格的差別非常大,可達幾十倍甚至幾百倍。比如短信,一條短信最多70個漢字,也就是140個字節,這差不多折合到1000多個比特,收1毛錢,那么數據流量收多少錢?即使最貴的,也不會超過1兆1元錢,而如果短信達到1兆的數據量的話收費就達100元。所以,從數據便可以看出兩者之間的差別有多大——至少差100倍。
現在中國的電信運營商是壟斷暴利性行業,中國移動去年的稅后凈利超過20%,這在全世界也是聞所未聞。據我所知,世界上能做到凈利10%的運營商屈指可數,一般是3%至5%的凈利。中國移動拿著這么高的暴利要打壓微信,就是因為微信沖擊了它的話音、短信業務,沖擊了它的暴利。
王丹青:對于微信超過3億的用戶量,騰訊是引以為傲的,但微信業務已經對運營商產生影響,這也是雙方的核心沖突。騰訊對于微信這一業務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所以就騰訊而言是不希望失去更不愿意放棄的。而作為運營商而言,則是不愿意自己傳統業務的利潤被切割。
譚炎明:從2012年的數據來看,電信運營商短信量同比、環比都有所下滑。可見微信超過3億的用戶量以及通過網絡快速發送文字、語音等方式占用了運營商的資源并對運營商的傳統業務產生了沖擊。
董旭:總體來說,還是流量提升的問題。微信走的是運營商管道,運營商能監測到不同的管道走的是怎樣的流量。微信今天擁有使用這個渠道的大部分的用戶,而運營商提供的是基礎的渠道工作,因此其認為微信利用了這個平臺的應用就有義務付費。
話題二
微信會不會收費
微信根本就不該收費。網絡電話SKYPE,中國是禁止的,老百姓用不了網絡電話,就用微信。用不了微信,就會用別的
4月1日,來自圈內的一個傳言是,未來,微信肯定會收費,具體的收費標準是每個用戶10元錢。盡管不少業內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直言,“短期看,這更像是愚人節的一個笑話”,但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管理研究所產業室主任史煒此前對媒體的表態還是讓業界擔心。
“騰訊有4億用戶及其衍生出來的高盈利模式,說‘不敢收費’,這不符合產業發展規律。”他說,“如微信不該收費,那短信為什么要收費?沒有收費模式,中國互聯網就不可能健康發展;沒有收費模式,中國的增值業務將會變得一塌糊涂。”
財新網3月31日也報道,“工信部已介入到運營商與OTT企業關于收費問題的爭議中。按工信部的要求,目前運營商正在制訂相應的方案并準備提交工信部。”
那么,微信會不會收費?又該不該收費?倘若收費,是向用戶還是騰訊收費?
闞凱力:微信根本就不該收費。對于整個移動互聯網來說,這個行業的發展非常快,是不可逆轉的大趨勢。網絡電話SKYPE,中國是禁止的,老百姓用不了網絡電話,就用微信。用不了微信,就會用別的。總之,互聯網替代電信傳統業務,這是一個大趨勢,同樣不可逆轉,即使微信被打壓下去了。
王丹青:就個人意見而言,近期微信不可能收費。對于免費餐吃慣了的消費者而言是不愿意微信收費的,一旦收費可能會流失部分消費者。所以如果要收費,騰訊與運營商需要進行溝通,或者可以以包月等形式供消費者選擇、使用。同時,收費標準也需要從一個維護消費者的角度出發。
譚炎明:就移動互聯網本身而言,微信是很難直接向用戶收費的。微信作為一個APP應用不與運營商產生直接聯系。
董旭:從用戶角度來說,交納微信使用費不太現實。但是從個人客戶端來看,增值服務或者游戲收費是有可能的。
之前業界猜測或許有三種收費方式,一是個人用戶用微信走了流量的話單獨收取費用;二是運營商向騰訊收錢;三是騰訊向個人用戶收錢。我個人認為,最有可能的是第二種方法。
話題三
微信費由誰承擔
運營商是提供基礎設施的,如果一定要通過這種方式去收取費用的話,微信等應用并沒有什么籌碼去談判。只是運營商需要考慮清楚它與移動互聯網用戶的關系
值得注意的是,3月下旬,有一則消息稱,工信部近期兩次召集中移動、中國電信、中聯通三大運營商和相關OTT企業召開內部會議,討論微信業務給運營商的短信、話音等傳統業務造成的沖擊,三大運營商準備向類似騰訊微信這樣的業務進行額外收費。
工信部部長苗圩3月31日的表述是,工信部正在協調此事,“監管部門總體上會站在用戶的角度,微信有收費的可能,但不會大幅收費”。對于微信的收費標準,苗圩說,“除了我們協調,還得靠競爭機制,讓他們跟各家去談判。”
那么,如果真的收費,收費標準該由誰來決定?
王丹青: 對于騰訊而言,與收費相比一定是更看重用戶量的。在當前的激烈市場競爭下,騰訊難得可以在移動互聯網的平臺上獲得如此大的收獲,它是一定不愿舍棄的。所以為保證平臺資源,對消費者下載軟件進行收費的行為,騰訊是不愿意做的。所以它可能會選擇從衍生產品上獲得收益。在PC端比較成熟的QQ就是以QQ游戲、網購等獲得商業利益的,并以此支持QQ的發展。
董旭:說實話,運營商是提供管道服務的,把控了渠道本身,不管什么應用都是走流量的,如果是運營商要收費的話,微信沒有什么籌碼可言。運營商是提供基礎設施的,如果一定要通過這種方式去收取費用的話,微信等應用并沒有什么籌碼去談判。只是運營商需要考慮清楚它與移動互聯網用戶的關系。
當然,收費與否取決于運營商站在什么樣的角度、立場去看待這件事,這也是今后要不要收費的一個關鍵。
闞凱力:微信如果收費,可能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微信流量跟其他流量區別對待,運營商直接向用戶收,將流量費直接加到通信費里。但這樣必然導致大家不敢用微信了。
第二種是運營商向騰訊收費,騰訊再把這個收費轉嫁給消費者。不過,消費者一看太貴,可能也不敢用了。
第三種是運營商向騰訊收費,騰訊把這部分錢作為成本自己消化,那么騰訊作為一個互聯網公司,當然受到的壓力很大,今后很難有太大的發展。
所以無論采取哪一種方式,都有損消費者的利益,不利于互聯網的發展。
話題四
微信、運營商能否共贏
微信現在是一種寄生蟲式的生存方式,它在加快速度成長的過程中會傷害到運營商,反噬運營商的傳統短信、語音業務。所以這種不正常的寄生關系是不能長久持續的
據微信今年1月中旬在騰訊微博公布的數據,微信真正的用戶達到了3億多人。這已然對運營商傳統業務造成嚴重威脅。
在香港市場,微信已經在嘗試做一些改變。來自中國香港地區的經驗顯示,微信已與香港最大的Wi-Fi服務供貨商PCCWmobile實現“捆綁”,即從2月1日起,PCCWmobile客戶只須支付月費8港元(約合人民幣6.4元),便可享受“微信數據組合”優惠,隨時隨地通過手機在香港本地任意用微信傳送話音信息、影片、圖片及文字,進行單獨聊天及建立聊天室,免流量費。
那么,這種方式是否適用于內地市場?微信如何破解目前的收費困境呢?
王丹青:要解決這一沖突需要騰訊與運營商進一步地溝通、協調與博弈。事實上,騰訊與運營商的矛盾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在網絡尚未高速發展的時候,運營商就曾發現很大一部分流量被QQ的移動終端所影響,但在雙方對此進行了很好的溝通之后,這一沖突得以圓滿解決。
雙方關系的核心在于:騰訊與運營商相協同。這是由于微信是依托于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三方的平臺上的,作為運營商是不愿也不會賠錢賺吆喝的。在我看來,有兩種解決方案:切割其他業務的利潤以彌補運營商的損失,或者對差異化需求進行收費而對于簡單使用不進行收費。
譚炎明:微信現在是一種寄生蟲式的生存方式,它在加快速度成長的過程中會傷害到運營商,反噬運營商的傳統短信、語音業務。所以這種不正常的寄生關系是不能長久持續的。如果雙方關系要繼續延續,實現OTT業務與運營商共贏有兩種模式可以選擇:其一,騰訊開發新模式,向企業收費。其二,騰訊對運營商的損失給予有效、合理的彌補。微信的存在已經對運營商的傳統業務產生顛覆性的沖擊,所以如果二者要共存共生,騰訊需要適當妥協,給予運營商安慰性補償。否則,從運營商的角度而言,為了有效阻止收入快速下滑,可能會剪除“罪魁禍首”。
董旭:對微信而言,一方面需要去擴充社交本身,另一方面就需要在平臺搭建上做一些事情。微信本身是一個溝通平臺,因此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首先應滿足溝通本身,在考慮如何穩定現有的3億用戶的同時,還要考慮如何吸引新用戶。
另一方面,微信也有搭載游戲、電子商務等的能力,因此需要平衡好個人用戶和企業用戶、廣告主和個人層面的關系。
從微信與運營商的關系來說,兩者合作是未來可能的趨勢。因為騰訊發展起來,對于移動互聯網本身是一個正面發展促進的作用,而運營商本身肩負移動互聯網生態環境健康發展建設的責任。從這個層面來講,騰訊良好的發展對于運營商來說是一件好事。
此外,監管部門需要站在整個生態體系的角度來看待和處理這個問題,因為它肩負的是平衡市場、監管市場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