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司相關負責人特意出面表態:網絡發票管理辦法的實施,與“對電商征稅”無關。
4月1日起,《網絡發票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這曾被解讀為電商征稅從技術上作準備,電商征稅后,稅負成本將轉嫁給網絡購物消費者,從而削弱電商競爭優勢。
據稅務系統人士介紹,網絡發票只是開票形式的“升級”,納稅人只需登錄發票在線應用系統,就可在線開具發票,簡化了審批程序,也免去了頻繁跑動去稅務機構領取紙質發票的成本。雖最終的會計查詢對賬等,仍需將發票信息打印出來;不過打印聯次減少了,也能節省紙張。
網絡發票對稅務機關而言,是征收系統的進一步完善,能防止國家稅款的流失,也是打擊假發票的長效機制,能方便稅務部門對開票數據進行查詢、統計。
“網絡發票”的進階版是“電子發票”,即實現發票的電子化、無紙化,在新出臺的辦法中,表示將鼓勵地區和行業試點。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曾有代表委員指出,全國電商網絡購物開票金額僅30%,70%未繳納稅費,這造成了網絡零售與實體零售的不公平競爭,呼吁加強網絡購物監管,依法對網店征稅。
不過電商并非不納稅。電商平臺公司,如京東、淘寶等,都是注冊公司,在稅收方面與其他商業企業沒有區別。B2B模式中,雙方都是注冊商戶,也是被納入正常征稅系統中。B2C模式中,那些有實體店、進行品牌經營的商戶,也是正常納稅。
目前,稅收漏洞存在于C2C平臺上的一些賣家,如淘寶上的一些個體戶等,他們沒有在工商部門注冊,更沒有在稅務部門注冊,自然無從征稅。
艾瑞2012年中國網絡購物市場報告顯示,2012年中國B2C市場交易額為3800億元,而C2C達到9100億元。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C2C去年銷售額將近1萬個億,這里存在很大的稅收漏洞。未來,出于市場公平競爭的角度,應該對電商和實體店一視同仁。
不過,曹磊指出,現在“國富民窮”,幾大強勢國有企業盈利能力很強;實體經濟稅收負擔比較重,在堵漏的同時應該更普遍減稅,保持實體經濟的活力。
中國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微博)指出,C2C模式中有一些銷售額比較高的個體,應該納入稅收征管系統。但也有一些小商戶,進行零星銷售,或者銷售額達不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應予免征。
張斌進一步指出,網絡發票和電子發票,都會使得發票系統更為嚴密,能提高稅務征管效率。對電子商務征稅的難點,在于會加劇稅收屬地征管模式的矛盾。